劳务派遣该不该取消?

Dichliebeichnan


劳务派遣进入我国大众视眼的时间是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当时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为了安置下岗职工而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当时的劳务派遣工多为一线员工,如保安、保洁等岗位。

随着劳务派遣的发展,目前劳务派遣工不仅仅存在于一线岗位,很多大型企业的技术岗位甚至管理人员都有用到劳务派遣工。在运作过程中,劳务派遣确实给企业来带来了诸多好处,如减少管理成本、降低用工风险,用工灵活。举个例子:用人单位不需要这个劳务派遣岗位了,可以直接遣回到劳务派遣机构,不用承担辞退的补偿金及其他风险。

现阶段,很多劳动者对劳务派遣存在很大抵触,笔者觉得基本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工不公平对待,如:劳务派遣工无法享受到用人单位的福利政策;

2、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与用人权分开,发生劳动争议容易扯皮;

3、劳务派遣工比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工资要低;

4、劳务派遣工的福利得不到保障,很多劳务派遣工几乎没有社保和公积金;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确实存在很多隐患,而且劳务派遣用工状况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地步了,但从现阶段劳务派遣的形势来看,很多大型企业还需要通过劳务派遣进行用工补充,甚至事业机关单位也是一样,所以短期内还无法完全取消劳务派遣用工。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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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老刘


社会上对劳务派遣用工议论比较大,特别是现在从事或曾经干过劳务派遣的人们感受最深。分析主要原因就是弊病太大,待遇不公平,监管不到位等。

一、钻法律空子,逃避责任。

国有大型企业(如电信类)自己招聘人员,本应签定劳动合同,却找派遣公司办成劳务派遣工。无论你干多少年,公司无需任何理由随时可以让你走人,因为你不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在法律上合理不合法。劳务派遣公司主要做两件事,收费、办理相关手续。超出这个范围,如员工遭遇不公平待遇等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很难见到过问处理,也不可能向劳动执法机构反映。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中介”与临时雇主。

二、身份太尴尬,同工不同酬。

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只能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时间不超六个月。事实上大多数劳务派遣工早已超出这个范围,成为企业主力军,和劳动合同工干同样工作,甚至承担更多责任。许多人已经在公司工作十多年有的近二十年,由青年步入中年还是"临时工"。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同岗位的“正式工”比较相差甚远。

三、公对公一家人,监督走形式。

如果中央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不能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地方政府劳动主管部门能否监督到位要画个问号。作为劳务派遣工绝对是弱势群体,倘若政府不能为他们作主,所在公司不能公平对待,那么他们的不公平处境是不会得到改善的。

有人说,认为不公平可以不当劳务派遣工。这叫站着说话不腰疼,请换位思考一下就会感同身受。

任何一种职业都是社会需要对国家有贡献的,不允许受歧视或不公平对待。我们应该体凉那些弱势群体的难处,为他们呼吁公平公正也算尽一点同情心,说句公道话。



宁静致远201809


我认为应当立即撤销。因为,这样的劳动派遣,已经造成相当部分的派遣机构钻法律空隙,达到侵吞被派遣人的劳动报酬的违法得利的目的,例如,据我的调查了解曾经遇到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劳动者约1640元,但是,这个报酬并没有全部支付给劳动者,而是只支付给劳动者每月500元总额报酬,余下款由街道居委会主任"代领"后由她拿去处分,直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资纠纷上庭质证时才由用人单位举证出其每月实际支付劳动者是不少于164O元而暴露真相。而法官又基于这个居委会主任威胁说其表哥是区政府秘书长身份,就枉法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劳动关系而驳回。最后两个月的劳动者报酬也被拒绝支付。


勇者无犋


导读:劳务派遣起源于国外20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用工方式,90年代初传入我国的,其实劳务派遣的本意是为了减轻企业用人负担,把企业人力资源交给专业的公司来动作,只是这种用工形式转到我国后,慢慢的被企业“玩坏了”变成了企业节约成本、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

其实国家也意识到劳务派遣的一些问题,所以2013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3月1号施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也就是说,从派遣总量上控制了企业派遣人数。

但是“智慧”的国人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就出现了劳务外包,简单点说,就是企业把一个生产线或是某一个部门,以项目的形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公司,这样就突破了派遣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10%的限止。

劳务派遣该不该取消?

客观上的讲,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所以不能单纯的用取消来解决劳务派遣中的纠分,而是要进一步的完善劳务派遣制度、法律条款。我国现阶段是根本没办法取消这种用工制度的,这跟我国的体制有关系,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中,包含着大量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如:大家常见的,协警;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作,但是没有招人的编制,只有通过这种派遣、外包来完成。

派遣为什么这么多套路呢?

其实,主要还是这行业的历史原因有关,人事局、劳动局没合并之前,人事局管人力资源公司,劳动局,管人才中介,两者合并后,统称人力资源局,大量的人才中介摇身一变,成了人力资源公司,看着派遣来钱,就都进来做派遣,然后这些中介主动给客户宣传,通过我们用工,可以不给员工买社保这种负面宣传,一些小企业一看,能节约不少成本,自然就一拍既合。很多人才中介,本身就在干中介的时候就经常干这种骗中介费的勾当,所以从事派遣后,每月看到企业到账大量的员工工资,就总是想法设法的要在工资中做做手脚。

取消不了,那么我们怎样防止被劳务派遣套路呢

其实,随着法律意识增强,很多劳动者有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下面我们提几点不被套路的方法。

1、看实际用工单位:派遣用工规不规范其实和实际用工单位本身有很大的关系,比如,有一些企业,想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目的都是不单纯的,那么这种单位肯定就是找一些不是太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所以,合法权益自然就没有保障,有一些人力资源公司,收到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后,跑路的事也时有发生。

2、看派遣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行业,最早只需要人力资源取可证,后来人社局又增加了一个劳务派遣证,所以,首先要审核这两证是否齐全。要问清楚,派遣公司是否签合同。是否买社保等,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根本不会跟不交社保的用人单位签定派遣协议。

3、是否同工同酬: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必需是同工同薪,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本身就是违发用工,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要留意。

4、是否能转为正式:通常比较好的用人单位,都会有一些福利,就是每年有一定的派遣员工转正式员工的比例。这种单位可以优先考虑。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用工,确实还有很多问题,国家对于这一块也在慢慢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在入职的时候,也要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本人这个头条号中,也发过很多类似的文章,关注可以看的到。另外,如果损害你的合法权益的事情已经发生,不要怕,收集证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或向劳务监察举报。


01HR


我是深受过劳务派遣榨压过几年的可怜人,所以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本人的看法!

我虽然非常讨厌劳务派遣公司,但是我认为现在还有很多块方是需要它的,理由有三:

第一点: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是为了提高本公司正式员工的收入水平!大家应该都知道很多大公司或者国企员工有成千上万人,但是正式员工连三分之一的人都达不到,其他都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而且劳务工做的工作又苦又累又多,但是收入却不成正比,反而正式工工资却高出好多倍!这些都是公司为了提高正式员工收入和降低成本最好的方案,如果每个人都是正式工,工资都一样高,那么公司是养不起那么多人的,每天都会亏损,那时候公司倒闭,谁也没有饭吃!

第二点:增加市场人才竞争力度!大家都知道正式工工作很轻松,工资又高,但是这些都是有能力的人才有的待遇,所以形成了一场转正式工的竞争风波,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人才的择选!那些有文化,有技术的人更容易得到重用(除了走后门以外),其实我也是奋斗了三年才得以转正式工!

第三点:增加就业岗位!大公司的正式工少了,发的钱也就少,多余的钱都会投入发展建设项目中,这时候会多出很多岗位职业!大家都知道很多劳务工大多都是农民工,他们没有技术,没有文化,想找到好工作混口饭吃有时候真的很难,特别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更难找到工作,如果他们去应聘工作我相信很多企业都不会选择他们,但是企业又需要劳动力,所以劳务派遣产生了!让有技术,文化的人带领和指导他们去完成工作是大企业的作风!

有时候我们真的很讨厌劳务派遣,但是有时候劳务派遣却也帮助了很多需要工作的人!所以它的存在也是有道理的!





果然是小莫


派遣公司就是,抽人头费,不管员工死活的。特别是工厂类的普工,买个月都抽!直到你离开上班的地方为止,换下个工作继续抽!

试问有谁愿意?

这是一种社会现象,良心的抽1~3个月,黑心的抽6~12个月,没有人性的不计时间,按天抽,虽然一天抽的少,可是一个月,一年是多少钱?

别和我讲,不是每一家都如此,对不起这样的好运气不需要!


Yellow海洋


国企改革的产物,对于国企领导有三大好处

第一,规避风险,特别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把责任推到用人单位。

第二,谋取私利,用谁不用谁就看你怎么表现,给你人均4000工资,你跟开发商包工头一样,总得找补回去你请客送礼的成本还得赚取一部分固有风险和管理费。

第三,拥有业绩,裁减多少人是国企领导的业绩,提拔主要看你的魄力和力度。

对于工人有三大坏处

第一,收入减少,给的就少,还被层层克扣,还没有保险,公积金。

第二,出事故没人管,经常有没有单位认领尸体的报道见诸报端,得职业病没法诊断,没法治疗。

第三,生活没保障,到老了不知道属于哪一家企业收留,哪一家机构负责。

撤销不撤销,工人说了算吗?


与你为敌好不好


目前我国的用工制度分为两种,

一,劳动用工,即用工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并购买各种保险。

二,劳务派遣,即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用派遣公司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并购买各种保险。并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向用工单位提供人员。

至少大家讨论的该不该取消,个人认为完全没必要讨论这个问题。国家又没有规定劳动者必须经过劳务派遣公司才能参加工作,所以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已的能力找到自已喜欢的工作。

大家都不需要劳务派遣了,它自已也就生存不下去了,有必要强制取消吗?



王付军624


劳务派遣该不该取消?应该,但是很难。

正常来说,劳务派遣也是有它的优点的。

比如说给用人单位提供了简单、高效的用工,降低了用工成本。要不企业还要成立一个人力资源部,对职工进行管理,现在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把这个任务外包给了劳务派遣公司。

但是目前来看,劳务派遣虽然成功的做到了给企业提供劳动者,但是远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

广大的机关事业单位大量使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都是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比如辅警。虽然有效避免了编制的问题,这些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同等权益却难以保障。

不过大家也应该看到,我国是在不断进步的,国务院已经出台了辅警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于公安部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科学管理。

怎么来说呢,存在必有其道理吧。 如果劳务派遣在社会上混的人人喊打 ,没人给劳务派遣提供劳动力,他也就会没有市场了 ,自然也就消亡了。但是,现在它还能活得这么潇洒, 并不仅仅是我们为执法机关监察力度不够, 也跟我们劳动者维权不够彻底有关系。

所以呢 ,期待着我们社会的进步吧,劳务派遣总会有真正规范的一天。




暖心人社


中国要对劳务派遣严格把控和具体情况具体对态,很多企业(内资外资合资)为规避劳动风险降低用工成本,把劳动用工外包给所谓的劳务派遣公司,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现今,导致在东南沿海许多大型制造业,劳动密集性企业招工特别难。许多求职者不愿作为劳务派遣工到企业工作,一是不工不同酬工资及福利远不如同厂的企业正式工,二是工作不稳定,有事做就留下,沒事时就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而退回的劳务派遣工实际上就是下岗或辞退了。实际上劳务派遣公司是靠用工企业生存的,退回的员工用工企业是不付工资的,所以劳务派遣公司也不会白养一个人。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在中国除特殊企业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外,大多数劳务派遣公司都可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