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狗咬伤他人或导致死亡的事件中,有人说要把狗主人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并判处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土生土长大连银


如果因被宠物狗咬伤致狂犬病受伤者死亡,狗主人应该负全责;另外,还想在此说一下普通人对狂犬病的误区,狗主人一般都会认为只要按时给狗打狂犬病疫苗就没事了,其实这个认识是错误的,打了狂犬疫苗的狗一般不容易患狂犬病,但并不等于打了狂犬疫苗的狗没有狂犬病毒,带了狂犬病毒的狗不发病就不会咬狗主人,但不等于不咬外人,这样的狗一旦咬到人,如果预防没做好,照样可能患狂犬病,一旦患狂犬病,死亡率是100%.非常恐怖哦!说个故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唐山市一对新婚夫妇,其夫不幸被狂犬咬伤患了狂犬病住院治疗,其妻到医院终日陪护,看到丈夫狂犬病发作非常难过,夫妻双双哭成泪人,两人共用一块手绢,后来妻子也感染了狂犬病,后来他们都因狂犬病不治身亡。人间悲剧啊!衷心希望真爱生命,共负社会责任。


太阳226257575


完全同意,入刑是必须的,因为这在很多国家都是成熟的做法。英国在2014年5月起,新法案规定,无论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场所,狗咬伤人的话主人要面临5年有期徒刑;如果狗咬死人,主人面临14年的徒刑。在美国,狗在公共场所咬人要入刑,咬死人最高可判处主人终身监禁。而饲养大型犬只必须强制购买10万美元保额的保险用于赔偿,和我们的强制车险一样。另外公共场所不牵狗链要罚款,大型犬不戴嘴套也要罚款。《妨碍公共利益法》“三吠”原则,狗吵闹可投诉警察没收狗,狗主若是耍赖或妨碍公务,直接拘留这些都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狗咬死人,狗主人将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最高甚至可判处终身监禁。比如,美国旧金山女教练被狗咬死案,其邻居2008年因被控成立二级谋杀获重刑。而在迪亚娜·惠普尔被咬死案中,2002年一审时认定犬主人克内勒成立二级谋杀罪,判处4年监禁,其丈夫诺埃尔也因本案被判处过失杀人罪。但2007年加州最高法院作出改判,以谋杀罪对其判处终身监禁。


用户387062478


举双手赞同!再不能让这些幕后杀人者逃避法律的制裁。你养的宠物是你私有财产,别人把狗毒死,偷走,你可以报案让警察来处理,因为你的理由是私有财产是公民合法财产警察有义务保护。宠物狗就如同你的爱车,车开上马路违章操作要受交警处罚,压死人要受到刑法制裁,撞坏它人财物按情节赔偿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你的宠物狗咬伤人,那是因为你监管不利,所以,赔偿受害人所有医药费是理所当然,没有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脱责任。你的狗咬死 人,你不但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原因是你不养狗你不会死,可养不可养。你养了狗至它人于死,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这个后果你不担谁担?如果你没有养狗这一嗜好,也就不可能至他人于死亡,所以你是杀人凶手确凿无疑,你不偿命谁偿命?杀人偿命自古一律,天经地义!要是你不担这个责任,你和还有什么人都养能治人与死地的恶犬,不断伤害他人生命,那还有公道可言吗?呼吁法律,严惩这般借狗之恶伤害他人的狗主,只有这样,百姓安全才有保障,百姓生命才会无忧!


木石公


首先负责受害人的所有赔偿后,至少判十年,这就是他的责任,因为他没把狗管好,直接杀人不是他不应判死刑,但要看他对受害人的态度,如不理不采,拒绝责任并不赔偿最高无期或15年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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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呼吁,将违法养狗行为列入刑法规定罪行,违法养狗导致狗咬伤他人或导致他人死亡事件,应当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情节严重的依法判死刑偿命。

现在城乡居民,被狗直接咬死的人还是极少数的,被狗咬后死亡的人多数为狂犬病发作死亡。狗携带大量狂犬病毒,人感染狂犬病毒后死亡率几乎百分百,狗对人的潜在危害性比子弹还危险,子弹没有击中致命处,抢救及时不会造成死亡。养狗人不给狗进行狂犬病免疫检查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出门时不给狗佩戴口笼,狗一旦失控咬人,被咬人可能感染狂犬病毒。若治疗不及时或注射疫苗有问题,导致被咬者死亡。违法养狗,不特定人群都面临狗的危害。因此养狗者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导致狗咬伤他人或者导致被咬者死亡,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429方寸世界


打个不中听比方,你的狗咬了人与你咬了人在后果上有区别吗?答案是没有!你咬伤了人或因咬伤后伤口感染致死,该不该入刑?



爱狗人士一定会不同意我的说法,说狗咬人也不是爱狗人士的意愿,谁也不想自已养的狗咬人,那就请管好你的狗,善待别人,而不是要邻里路人迁就你不讲公德造成狗咬伤咬死无辜者的恶果!

狗咬人应等同狗主人咬人,你有养狗的权利,也应尽养狗的义务,你任性蛮横不负责任,放任你的狗咬了别人,一定要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论处,这样才能保护被咬伤咬死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郑重申明也是爱狗人士,但不会养狗,城市商品房养狗既不便又扰民,养个狗比养人还累,等退休了到乡下养狗!


负薪映雪


给不敢让人回复的发帖人回复: 宁波杀人案,不值得提倡。但是,让侵害他人权益者清楚,由于过份爱狗而漠视他人甚至影响他人权益者或许会收到超过正常范围的严惩。也是警告世人,自私自利者必有被惩罚的一天。近期,各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养狗规范条例,甚至有个别地方出现各种处理流浪狗事件,并没有让那些猖狂的养狗者收敛,仍然罔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行我素,甚至发生殴打受害妇女的行为。说明狗患已经成为公害。在这里强烈呼吁养狗人士自觉按照政府出台的规范养狗条例管好自己养的宠物,不要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合法养狗。否则,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sean51164191


我不爱狗,也不恨狗,但我恨那些养狗不负责任,自己号称是爱狗人士的人。特别是有的爱狗人士,披着爱心的外衣,打着热爱动物的旗号,他把狗凌驾于人之上,在他眼里狗命比人命珍贵,可恶的是还要用道德来绑架人类。

他与狗为伍,无所事事,惹是生非,唯恐天下不乱。正是由于他对饲养狗不负责任的行为,才导致了狗在人群中无拘无束,四处游荡,到处乱窜,随地大小便,狗尿的骚味加上狗屎的臭味弥漫在整个空气中,既污染了环境,又传播疾病。狗咬人的事件时有发生,患上狂犬病毒死人的事也日趋上升,确实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

如果能立法将那些遛狗不负责任,狗咬伤人,既不承担责任,又不负责赔偿,而且还态度十分恶劣的人,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书,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会赞成的。

对于那些养饲养大型宠物犬的,由于他们的不负责任,狗将人咬致重伤或者残疾,他们不仅不负责赔偿责任,而且态度十分嚣张恶劣的,得不到受害人的谅解,可以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到七年。

对被狗咬伤还帮着狗打人,导致人死亡,( 包括感染狂犬病毒死亡在内 ) 有赔偿能力,拒不赔偿,转移藏匿财产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性质也特别恶劣的人,得不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判处死缓到死刑,我也完全支持。


老蒋闲言


养狗不办证直接当流浪狗捕杀,办证的需要在狗皮下植入狗主信息芯片,并每年为狗买强制保险,接种疫苗,狗丢失必须积极报警,,如果流浪狗里发现有带芯片的狗,并且狗主没报警立案的,都要按遗弃宠物进行巨额罚款,并剥夺养狗权利,其狗将进入官方的抚养机构代养,直到有其他人愿意领养它。


梭子蟹蟹


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 ,被狗咬伤致死的事也多起来了!这就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了!

首先我想对养狗的人说,养狗遛狗国家没有完全禁止 ,这是你的自由,可是你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保证不要影响公共卫生 ,不要扰民,更重要的是一定不要伤到人!这个问题很难吗?其实一点也不难!只要你把狗拴好、看好就行了,这难吗?

可惜啊,很多狗主人太把狗当回事,而对人不当回事!这是很不应该的!因为狗狗伤人引起的麻烦还少吗?狗值钱还是人命值钱啊?

我的想法是,国家应该制定有关养狗的法律,明确狗主的责任和义务,那就是不妨碍公共安全,要对他人负责!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很难吗?也不难!

試想,如果发生了狗伤人致死案件,处理起来无法可依,各说各的理,这样不难吗?

就目前状况,我的意见是必须对养狗人有一定约束,出现伤人事件后必须让狗主承担主责!如果被伤者死亡,狗主必须负全责!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来认定,并根据情节酌情处理!

狗不懂事,人应该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