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曝光!泗洪2干部被判刑、拘役,并开除!

当今社会,纪律是红线,法律法规是最后的底线,然而有些公职人员不以为然,心存侥幸,最终因为“小节”葬送前程,现将11月定为公职人员违法典型案例专题通报月,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惕,严于律己。

曹庙乡党委原宣传、统战委员马建闯危险驾驶罪案

2017年10月,马建闯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时,与前方同向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经鉴定,马建闯属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为此,马建闯被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天,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

峰山乡财政所原副所长张健交通肇事罪案

2016年3月,张健驾驶轿车超车时,将在路边毛某甲、毛某乙撞倒,造成毛某甲当场死亡,毛某乙受伤,车辆损坏,后毛某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此,张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