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雞西市密山市富源鄉鄉建辦助理葛桂林利用職務便利收取他人資金問題。
2、雞西市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民警周暉收取請託人財務問題。2016年,雞西市城子河區居民何某經他人介紹找到周暉,希望周暉能在傷情鑑定上給予關照,何某分三次送給周暉3.5萬元(其中2萬元未收),2018年1月周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予以行政降級處分。
3、黑龍江省雞西市梨樹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李偉收取請託人錢款問題。2018年1月4日,梨樹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梨樹區中聯超市個體戶白某的龍鑫肉店銷售的凍肉疑似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當天對其予以查封,並於同年1月中旬送檢,2018年1月26日,黑龍江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認定送檢的羊肉卷中含有鴨肉成分。業主通過朋友求情,送給李偉禮金2000元。2018年5月李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黑龍江省雞西市公安交警支隊公路巡邏大隊民警肖偉國濫用職權的問題。2017年5月28日,雞冠交警大隊在雞冠區橋東橋將涉嫌套牌非法營運的黑GN3606號出租車扣押至雞冠交警大隊停車場並履行扣押車輛手續。經核實該車為報廢車輛套牌營運。車主張某某通過劉某和宋某某找到交警支隊公路巡邏大隊民警肖偉國,肖偉國同意幫忙。2017年8月9日,張某某憑肖偉國出具的蓋有公路巡邏大隊印章的放車單將黑GN3606號套牌車從停車場中取走。肖偉國接受他人請託,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利用管理公路巡邏大隊放車單的權利將未處理的違法車輛放行,其行為屬濫用職權,2017年12月肖偉國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5、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秩序科民警于振學不認真履職、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購物卡問題。2009年9月至2016年6月,于振學負責辦理非現場處罰業務,多次接受“二手車”中介機構及親朋請託,在違章駕駛人未到場的情況下,使用請託人提供的駕駛證為違章車輛扣分,事後還接受中介機構給予的大商購物卡及煙、酒、茶等物品,價值3000餘元。2017年4月,于振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將其調離該執法崗位,收繳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