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为什么?

东友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这个问题争论很久了。我也回答过几次。

以下是我以前的回答。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费用交警是让我先垫付,交警的做法对不对?-悟空问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1033335899685133/

交通事故肇事方该不该先行垫付医药费?-悟空问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17246567836680450/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有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悟空问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2480559212986638/

交通事故过错方是否应该垫付医药费?-悟空问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541212879058632967/


等等。

这个问题,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看法。
很早以前,有个所谓“资深交警”的在网上有个帖子,鼓吹“三不一没有”--不协商,不探望,不垫付,没有钱。一时间,三不一没有成了肇事责任者的宝典。但是,也酿成了许多极端事件。对方求偿未果,做出些极端事件也是完全可能的。
1、先说说现在的医院。受伤后,伤者送到医院。按法律规定,医院不得因为费用拒绝收治病号。但是,往往是当时医院收下了,也会按规定抢救,但是一旦脱离了危险,他们就会第一时间催促伤者或亲属缴费,不缴费会停药。他们的理由很简单:“系统”(电脑程序)在欠费情况下领不出药。其实他们的做法虽然不近人情,但是也能理解。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欠缴的医药费无人买单,医院就要赔进去,赔得多了,关门是迟早的事。

2、再说说保险公司。目前的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垫付的义务,但是法律规定的并不具体。因此,多数保险公司,经过繁琐的手续(需要伤者身份证,交警垫付通知,医院诊断证明,缴费单据,用药详单等)后,可以提供最多一万元的垫付。如果超过一万元,叫他们垫付,几乎是和登天一样难。所以说,指望保险公司垫付,三千五千问题不大,如果伤者是重伤在ICU,每天一两万元(就像黄淑芬案中的伤者),靠保险公司垫付根本不靠谱。你再需要钱,即使是人命关天,保险公司也有无数的理由往后拖,拿不到的。
一般,99%的保险公司会等待诉讼结果,根据法院的判决支付赔偿,病情很多保险公司会在判决后用上诉的方法拖延赔付。这样的话,如果伤情重,需要的费用多,基本是考不上保险公司。例如,假定伤者三级伤残,一般会受伤出院后三个月做伤残鉴定,住院假定四个月,伤残鉴定就要伤后七个月左右做出,在通过诉讼,最快要三四个月出一审结果,这样的话距离受伤已经十个月左右了,如果任何一方上诉还要几个月。
3、作为伤者,如果伤情较重,除了身体的痛苦,精神的折磨,费用是个大问题。如果费用不足,医院动辄要求出院,这种无助,是其他人难以理解的。除了医药费,其实伤者还有无数的费用要交。例如,陪护,吃饭,住宿,交通等等等等。有的时候,保险公司不管,医院催着出院,自己分身乏术,极端情况下把他们都砍了的心情都会有。

4、作为责任方(肇事者或者有责任的车主),其实应当灵活处理垫付的问题,而不是机械地三不一没有。
a、如果伤情一般,其实垫付不垫付问题不大。
b、如果对方通情达理,其实垫付也不会有什么麻烦。
c、如果伤者病情很重,需要的钱多,自己又有很大的责任(其实多数情况下有无责任,当时就基本判断的出来),应当垫付。一来,事情自己有很大的责任,二来保险公司不会垫付,第三及时垫付,对缓和双方矛盾,方便后续处理有很大的好处,第四,垫付以后,在处理时完全可以兑除,也就是说这笔钱不会黑了。
d、如果对方得理不饶人,有讹人的倾向,难以沟通,则作为责任方,配合保险公司的一万元垫付即可,其余的可以告诉对方通过及时诉讼解决。
最后说说垫付注意的问题。
不管是垫付多少,一定要注意:
一、保留证据,自己到缴费窗口缴费,留下单子,或者要求伤者或亲属写个自居证明自己交费了。这样的话以后诉讼的时候,拿出证据,法院会支持兑除的。例如,法院判决赔十万,有两万的垫付单子,再付八万即可。如果没有凭据,有时候会说不清。

二、垫付的费用,以医药费为限。有时候伤者或亲属,要求垫付生活、交通等等费用,这些尽量不要答应。本身数额也不很大。
其实,对于垫付产生的问题,关键还在于目前对于这个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相关法规明确一下,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继续的费用由谁垫付,不及时垫付应当受到什么处罚,这样的话,问题就不会这么突出了。

因为重复回答类似的问题会被系统折叠或屏蔽,所以只能把以前回答的链接附上,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又见此题,一样的题目回答过两次了!第一次从车主的角度说,尽量少垫付,于是被人骂没道德;第二次从伤者的角度说,肇事司机应守住道德底线,保证自己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尽量垫付,于是被人骂“胡扯!道德值几块钱”?

今天又遇见此题,于是我想好好思考一下保险公司垫付的问题。

医疗费1万以内,请申请保险公司垫付

很多人不知道,交强险是有垫付功能的。但是,这个垫付也是需要自己申请的,而且它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垫付,不是保险公司先拿钱给医院,然后医院再使用,而是先发生费用,保险公司凭证明在未结案的情况下,先给予垫付。

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是要求已使用医疗费用达10000以上,凭交警队的垫付通知书、医院的证明及医疗费发票和用药清单等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

当然,有些地方可能几千元也可以垫付,这个一般是看当地的实际操作的情况了。但是,交强险可以垫付1万的额度,这是肯定的。

交强险垫付具备可操作性的首要前提:责任划分简单争议性较小

交强险的保障责任只划分“有责任”还是“无责任”,而无需去划分“责任有多大”,反正只要“有责任”,交强险就可以申请垫付1万,最关键的是这个1万是无需按责任比例分摊的,而且争议性很小,因为“责任大小”不影响垫付的金额。所以,这是交强险可以实现垫付的首要前提。

实施商业险垫付的几个障碍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大家可以探索一下:

1.如何让事故责任划分无争议?

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是最终的责任划分,法院才是责任认定的“大boss”,而商业险的赔偿是跟责任比例有很大的关系的。所以如果要让保险公司垫付,那么责任认定书必须经法院认可,因为必须要确定责任才行,否则保险公司的垫付额如何来确定?因此,在责任划分上的流程上要多走一个环节:法院。

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可以垫付,那么会不会更加导致交警部门因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而采取偏向性责任判罚?

2.医疗费的如何控费?

从医保的实施结果来看,医保的控费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由保险公司垫付了(全额司机垫付一样的道理),伤者和医生、医院会不会随意使用、甚至浪费、过度使用医疗费?甚至有伤者会用保险公司的钱治疗老毛病,而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与事故相关的医疗费的,怎么来控制?

3.与交警队、法院、医院的系统对接如何做?

如果保险公司垫付,那么以目前的每天的出案率来看,这个工作量是没有办法人为来完成的,必须电子化操作,那么势必要将每个单位进行联网。但是,在这里会遇见两个问题:医院不愿意联网和联网的改造费用。

很奇怪,每个医院的系统几乎都不一样,而且不联网,比如我们在这家医院做了CT,到了别家医院又要重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有很多的利益因素,所以各家医院联网的积极性都不高,尤其是好医院更加。这样的一个事情,光靠保险公司去推是推不动的,必须是在政府的强推之下才行。

另外,网络改造的费用是巨大的,这个费用谁来掏,肯定需要解决,不解决,大家都没动力。

反正暂时说这么多吧!

肇事方没有法律上的垫付义务,只有赔偿义务

所谓“赔偿”一定是在有“损失”以后,所以一般都是治疗结束的时候。

很多无赖的伤者伤了司机的心,也有很多无赖的司机伤了伤者的心,因此两者之间极度缺乏信任度!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作为伤者方只能做好心理准备先用自己的钱治疗然后去索赔,而司机如果能一分不少的赔钱,就应该算是尽到义务了。

而作为司机,尤其是全责的司机,我觉得因为你的责任别人花了钱,还受了罪,稍微让人家坑一点,也别大呼小叫的,当然这也只是道义上的要求而已,全凭个人自愿!

你不垫付,别人也不能说你就是个坏人;你垫付了,人家可能也不会说你是好人,但是给自己积点德吧!

如果要垫付,具体要怎么垫付,请大家看看我以前的回答吧!有详细的论述!


保道笔记


首先,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肇事方在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必须要先行垫付医疗费,但是无论是从责任的角度,还是从道义的角度来说,为了减轻伤员的痛苦,保证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尽快解决,作为肇事方都应当积极配合受害一方进行治疗,而不应当把全部责任都推到保险公司。这样不但不能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还会有可能让自己产生诉累。

因为如果受害一方不能通过协商与肇事一方达到医疗赔偿事宜,那么受害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而此时不论肇事一方承担的是全责还是部分责任,最终都是无法逃脱赔偿的。所以与其还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不如直接与受害方达成协议,这样便于更快的解决纠纷。

当然除非有一种情况我认为作为肇事一方可以不必先行垫付。就是受害一方是得理不饶人,狮子大开口的情况。索要一些与此次交通事故无关的一些医疗费,或者索要的赔偿已经远远高于法律所规定的赔偿标准。我觉得这时肇事一方可以让受害一方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作出的判决。这样大家都比较公平!

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謝东友律师事务所邀请!

题主所提问题,法律上未规定肇事方先行垫付的义务。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确定不了赔偿金额,更不会强迫肇事方埑付,只能组织双方协调,原则为自愿,如协调不成功申请法院判决,在设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愿,任何人都不得强迫。不过就目前医药费的埑付有以下几个方面供你参考:

《一》肇事方埑付

一般情况下,人心都是肉长的,肇事方还是会先行埑付抢救费用和医药费用的。很少有人看着流血危及生命而不顾的。对肇事者来说积极及时埑付伤者的抢救费,手朮费以及医疗费,保证了伤者的伤情得到了最佳治疗,后期的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的保险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如保险人不履行垫付义务,也是会受到处罚的。

《二》伤者自行埑付

作为伤者来说,如肇事者不埑付,要及时抢救治疗,先自行埑付,痊愈后按照法律规定理赔。

经济困难时,与警方联系帮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埑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埑付抢救费用。"同时也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求助埑付。

《三》双方协商埑付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救人,对伤者尽快尽早得到最佳治疗,不论那方都应主动埑付伤者的抢救以及医药费用。它不仅对患者好,对双方后来的理赔及协调都有利,所以协商埑付也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本人不是专业人员,如有错误请批评指正!在这里先谢謝了!


Xyz薛玉重


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幸的,尤其对于伤者来说,甚为不幸。这时作为肇事方来说,应当积极抢救伤员,也应当垫付必要的医疗费。

无论交通事故责任在不在肇事方?肇事方都应该垫付医疗费。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肇事方有垫付医疗费的义务,但是为了抢救伤者,为了减轻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作为肇事一方,应当垫付的医疗费,这是这是必要。毕竟救人一命,刻不容缓。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自持有保险,出了事故后,把事情都推给保险公司,拒不垫付医疗费。我认为这样做至少在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

一、出了事故后,第一时间就是抢救伤员。由于受害者受伤,家属可能联系不上,而抢救病人急需要费用,所以这时候肇事一方应当先行垫付费用。这也是最好最快的方式。

二、虽然车辆都有保险,但是保险公司赔款是有程序的,一时半会儿钱款是不到位的,而抢救伤员急需用钱。所以等着让保险公司赔款来垫付医疗费不现实,也不客观。

三、既然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作为肇事方无论有没有责任,或者是责任大小?那么伤者受伤是你有关系的,多少应当承担责任,无论是道义上的或者是法律上的。

难道你就眼睁睁的看着受害人受伤而不顾?难道你就忍心看着伤者因为没有医疗费而无法治疗、痛苦挣扎?难道你的车辆没有保险或者是保险过期,你还等着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

大多数的人拒不垫付医疗费,就是因为有些传说:垫付医疗费之后,不该赔的钱都要不回来了。其实这只是个别现象,大多数受害人都是很明智的。你救了他一命,他感激还来不及呢,怎么忍心再讹你钱呀!

再说了,你垫付了医疗费,受害人拒不退还的。在交通事故诉讼中,肇事一方完全可以主张要求受害人从保险赔款中返还垫付的费用,法院都会一并判决的。这样你并未受到实际损失,所以没有必要为该不该垫付医疗费而费心。


法重情深


法律上没有强制的规定需要肇事方垫付医疗费,但是在处理的规则当中,出于人道主义包括以后双方的进一步协调处理,都是要肇事方首先垫付医疗费,这样的话便于以后双方的谅解,从人情世故上讲,也比较好,特别是当受害一方,由于缺少资金得不到及时的救治的情况下,垫付医疗费,能够及时的抢救伤者,减轻肇事的后果,对肇事的人也是也是好的。

所以我认为肇事一方应当积极的为受害受伤的人,主动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这是一份责任心因为这种事情,毕竟是你造成的,从责任,从道义上讲,都应该主动的为受伤的人垫付医疗费。


包容195299150



山青水秀167193282


法律法规确实没写“垫付”二字。但法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应承担不低于10%的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法律逻辑,法理,机动车驾驶员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垫付抢救费用是法定义务。因为法律规定,你应当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难道10%的责任不足以让你垫付抢救费用吗?

这里必须明确,垫付不是道义责任,不是人道上的责任,是法律上的责任。


chonafg


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并没有垫付医疗费的法定义务,但是从情理上来说,肇事方应适当垫付部分医疗费用,特别是在受害方支付医疗费有困难时。

当受害方无力支付医疗费,肇事方又不肯垫付时,受害方除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抢救费用外,还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飘然若风18088126


要看从哪方面来说…

从法律上讲,可以不用垫付。这个没问题。

从人情世故来说,应该垫付一部分。但是不要全部垫付。如果涉及交通肇事罪,因为积极垫付,很容易得到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