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因父眼睛被人打伤,竟挖了伤人者8岁孩子的右眼后逃亡20年被抓,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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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正是因为一些小事情才使得悲剧连环发生,最终毁掉了一代人,毁掉了好几个家庭。

大猫简单的给大家讲一下事情的发展吧,几十年前,潜逃男子的父亲和其他工友在一起干活,其中有一个工友主动给其他人发香烟,唯独没有给潜逃男子的父亲发烟,潜逃男子的父亲便顺手取自己口袋里面的烟,可是却发现烟不见了。这个时候潜逃男子的父亲以为是主动发烟的人拿走了自己的烟,于是骂了起来,结果潜逃男子的父亲眼睛被打伤了。当年潜逃男子只有19岁,可是自己的父亲被打伤,自己心里出不了这口恶气,于是把主动发烟男子的孩子的一只眼睛挖了出来,随后他就潜逃了,逃了二十多年之后最终被警方捕获,潜逃男子说这几十年自己过的提心吊胆,过的非常不容易。

我们可以看到,这本来就是一件因为香烟引起的矛盾,本来也就是一件小事情,可是偏偏大家都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最终毁掉了两个家庭。

潜逃男子被抓,另外一家人的孩子没有了一只眼睛,生活也过的十分窘迫。可是当年他们并没有想到这些,只是一味的图口舌之快,一味的想着打击报复,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真心的希望大家在生活中能够多一份宽容与理解,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美好!

这是大猫对于这件事的一个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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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香烟引起的纠纷,成了2个家庭的阴影。儿子心疼父亲被打,为了出气,徒手将对方儿子右眼挖去,潜逃20年后终于被抓了。可是人虽抓到了,带来的伤痛却是2个家庭所不能承受的,唯有叹气冲动是魔鬼。


如今,不论是张军,还是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父亲,哪怕时间过去过20年,还是对自己当年的一时冲动而造成的恶果无法释然,留下无尽的悔恨。


1998年9月29日,天气炎热。抚州市东乡县(现为东乡区)一砖窑厂的工人们在高强度作业后,一群工友找一处阴凉处休息避暑。其间,刘强父亲起身主动给各工友散烟,可唯独没有给同在砖窑厂务工也是同村的张军父亲散上一支烟。


见状,张军父亲便伸手自掏香烟,可发现此前放在裤子口袋里的一包烟不见踪影,继而怀疑刘强父亲所散的那包香烟,可能就是捡了他的。原本就因散烟一事心中有所不悦的他,开始当着众工友的面指桑骂槐。


很快,刘强父亲明白对方骂的就是自己,便上前理论,情绪激动下,二人大打出手。打斗中,张军父亲眼睛眼睛被打伤,不得不耽误工期住院治疗。


令两个父亲无法预想到的是,这次因一包香烟引发的纠纷,在一个年轻人的心里埋下了一颗仇恨的种子,并由此衍生一起恶性事件,几乎摧毁了两个家庭。


父亲这次受伤住院,让当年19岁的张军为此怀恨在心。虽然自知打不过对方,但为了出气,张军萌生了拿对方儿子作为“替父报仇”对象的想法。

随后,张军一直在等待机会。


同年11月13日,张军在村口小学附近碰到当时年仅8岁的刘强,正与同村另外两名小朋友在一起玩耍。此时,张军顿起歹念,诱骗刘强等三人到村庄旁边“炉家窟”山槽内的水库上去钓鱼。刘强和小伙伴听说去钓鱼,只觉得好玩,便一路跟随张军到了人迹罕至的水库。


张军在水库边当着另外两名同样尚且年幼的孩子的面,残忍地徒手将刘强右眼挖掉,后逃离作案现场。


案发后,张军潜逃外地。


一晃20年过去,尽管当年的案卷都已经发黄显旧,办案侦查员也更换了多次,东乡公安却一刻也没放松对张军的追捕。最终,办案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张军可能化名为“高某某”藏匿在杭州市江干区。


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杭州市开展秘密调查,一头扎进当地几个最大的城中老旧小区进行了逐楼摸排,经过十多天细致排查,初步确定了“高某某”的租住地。


2018年2月底的一天,抓捕行动正式开始。因“高某某”的租住房在杭州城郊的城中村内,地形复杂,房屋出入口众多,白天实施抓捕条件不成熟,抓捕小组只能采取蹲点守候。


蹲守直至凌晨时分,在确定所有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抓捕组民警破门冲入房间内将熟睡的“高某某”抓获。面对来自家乡的办案民警,“高某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承认“我就是张军,这20年来,我隐姓埋名,不敢与家人联系,看到警车就紧张,每天都活在恐惧与不安中……”


归案后,张军供述了20年前自己犯下的罪行,并详细供述了自己的潜逃经历。


当年案发后,张军从山间小路逃跑,经过多日跋涉,辗转来到杭州市临平县。


从此,他便冒用“高某某”的身份,隐姓埋名生活。最初,他藏匿在一个小镇石厂做零工谋生,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体力劳动加上精神的折磨使其身体被拖垮。因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后来便来到杭州市江干区以开“摩的”为生。


时隔多年,虽然生活仿佛重回了正轨,但张军一刻也没忘记自己逃犯的身份,至今孤身一人不敢成家,生活始终窘迫,即使是面对平日最好的朋友,他也一直守口如瓶。


而当年那个年仅8岁的刘强,现已经将近而立之年。作为家中独子,刘强早年辍学后,四处务工碰壁,如今只得在东乡区一餐馆端盘子勉强为生。虽然右眼佩戴了义眼,但他仍不能适应与人正面交流,言语交谈时也是不时躲闪,性格内向又自卑。


不难想象,两个家庭也始终未能从阴影中走出来,除了经济境况的槽糕,家人间也是争吵不断,家庭关系持续恶化。因一包香烟引发的冲动行为,显然于每个当事人都是不可承受之痛。


江南都市报


这是变态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写照。

江西一男子的父亲被别人打伤眼睛,该男子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可是该男子并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而是将对方八岁的小孩有缘挖出,这是何等的残忍!这在他看来也许就是“一眼还眼”,但是岂不知他这种报复行为,就已构成了犯罪。

根据人体伤害鉴定标准,因伤害导致眼睛失明,就有可能构成重伤。所以该男子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就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发生纠纷后,一定要采用正确的方式依法解决,却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打击报复该。强男子将仇恨报复在一个八岁的无辜小孩身上,这真是天大的不应该。



该男子明知罪责难逃,于是行凶后就到处躲藏,时间长达20年之久。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重情深


两个大人的琐事引发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后果,张军父亲和刘强父亲因为一包烟引发了厮打,而后张军父亲被刘强父亲打伤眼睛,时年年仅十八岁的张军想到了替父亲报仇的心理,硬生生的将只有8岁刘强诱骗至水库挖了右眼,无群无尽的伤害持续了整整二十年,张军在这二十年中四处逃亡奔波,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刘强同样活在瞎眼的痛苦中。两家人再没有了太平。相信两个父亲在这二十年中也活在悔恨自责中。

当年的张军犯了故意伤害罪,对刘强造成了很严重的伤害,而当时该案件已被警方立案。如今二十年过去了,张军被抓,自然逃不过法律的追究,相信对于过去二十年的张军来说,早已厌倦了这种无穷无尽的逃亡生涯,他是该面对自己所犯的罪恶,并该付出责任的时候。

假如要是能取得刘强及家人的谅解,可能会少判点刑,但是对于一时之错造成了两家早已家徒四壁的两家人来说,那种仇恨心理还在,要说原谅估计不是太可能,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是时候该有个了结的时候。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犯罪了,即使逃亡二十年,也永远活在逃亡的恐惧中惶惶不可终日,二十年的时间,那么漫长,在这件事情上,刘强是直接的受害者,其实张军又何尝不是呢?父辈之间的矛盾,延伸到孩子的身上,这是不公平的,张军太过于残忍,十八岁已经成年,对于自己的行为已经能够负责任,也能思考整件事情的后果,可是他还是冲动的做了,一时冲动,一辈子悔恨。这就是自尝恶果。


珞珈评论社


张军做法虽然凶恶,当是这是最快意的复仇方法,很多人结婚以后就开始老实本分了,并不是没有冲劲,而是考虑的更全面了,要为家庭有的时候就好忍气吞声,这并不是懦弱,而事主的做法因为一根烟冲动不考虑后果哪你就要承担相应风险,你承担不了这个风险就贸然动手,哪对不起你后悔自责都没用,在这里说不该把气撒在孩子身上的,只有哪些得罪人还有侥幸心理的,觉得人性本善?可能吗?人性是恶的,记得有一个杀人犯杀了11口人,警察问他为什么要杀光他全家,犯人就说怕孩子长大会欺负他孩子,在这里提醒哪些爱狗人士,你们这些人组织集体欺负人,迟早碰到一个狠角色,一个个记住你们的脸,报复在你们孩子身上,让你们后悔都没用,记着你是成年人,做任何事都要为自己家庭考虑,你欺负人了,你家庭不管老人孩子,在对方眼中只是仇人,并不分大小,并没有道德约束。



弥补自己的大脑你才可能生存


大家在一起都是熟人 ,你给烟就是不给最后这个人,这你就是错误的,一支烟是小事情,脸面可是大事情。相互打架打伤眼睛,可能打伤别人眼睛,也没有给人家赔礼道歉好好治疗,两家才结下仇恨。打伤眼睛男人的儿子,挖掉8岁小孩的眼睛这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他这是故意犯罪行为,不是两个人打架无意伤的眼睛。8岁孩子的父亲那是无意打伤对方眼睛的,打伤眼睛男人的儿子,是有意伤害儿童眼睛这可是重罪。8岁孩子给他父亲打伤眼睛没有关系 ,伤害孩子就是禽兽 ,如果依法办事大家都不会受伤害。挖掉8岁儿童眼睛逃跑20年被抓,可能罪行没有以前那样重了,因为这个男人不是杀人犯。


小财神博士688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但是伤害的不应该是8岁的孩子来承担!


这两家想起这个案件,恐怕至今也是后悔的,因为起因竟是一包香烟!

20年前的江西抚州,张军的父亲和刘强的父亲同在窑厂打工,休息时刘强的父亲给工友散烟漏掉了张军的父亲,他父亲当时就觉得刘强父亲是故意的,这时他发现自己的一包烟不见了,就怀疑是刘强父亲拿了自己的。两人就此谩骂纠缠,后来就动起来手!张军父亲在打架中被刘强父亲伤到了眼睛。后来住院治疗了很长时间。

虽然刘家人做出了赔偿,但这次的矛盾却在张军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当时年仅18岁的他立志要为父亲报仇,他觉得自己打不过刘强父亲,可以对他儿子下手。

于是当时年仅8岁的刘强被他骗至偏僻的地方,被张军用手抠出了他的右眼。看到这里,真的是心疼8岁的孩子,两家人的矛盾却让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成为了牺牲品。

伤了人之后的张军自知罪重就潜逃了,这么多年,办案的民警换了好几拨人,都没有放弃对他的追逃。后来得到线索张军已换名为高某在杭州生活。

最终结束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害人者终害己。张军在潜逃20年后被抓获归案,这也算是对幼年的刘强遭遇令人发指的伤害的一种慰问。

一包香烟,一次冲动,毁了两个家庭,也给刘强带来了无尽的伤害。20年后的他已经步入社会工作,因为孩童时的伤害阴影使其性格内向,自卑,不爱与人交流,工作也是极不顺心!

这也让我们想起了前几天发生在秦皇岛的半块西瓜引起的命案,三个人都为此丧生,令人感叹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美好。人与人相处,多一些忍让,包容,少一点冲动和自私!


用户50417439707


别说一个8岁孩子来承担! 个人感觉没毛病! 你欺负人家爸老 人家欺负你家孩子小? 有问题? 你让他心里难过 他也让你心里难过! 都是相对的! 除非他当时放手 你们全家给人家诚挚的道歉 没准他的心软会放过你这样伤痛! 可是既没有诚挚的道歉 不难想象 你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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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报父仇下毒手,残忍生抠小孩一只眼,只因一包烟小事惹事端,肚量狭小斗伤眼,引出事后仇和冤!究竟事过愤愤恨不散,害的儿起报复残忍心,一时解恨下毒手,亲情分离惊逃二十年,流浪天涯终被逮,判罪入牢还是离家远!青葱美好几十年,头脑冲动罪来还!


事件发生在20年前的江西抚州,吴强的父亲和张军的父亲同在一窑厂打工,在大家干活休息的时候,吴强的父亲就给大家分烟,却忽视了张军父亲没给烟,引起了张父很不满,此时张军父亲又发现自已不见了一包烟,怀疑是吴强父亲偷了他的烟,就发生了争吵怒骂与打斗!

结果在打斗中张军父亲被打伤了一只眼,虽然当时吴强家拿出钱做了赔偿,事后张父在医院治疗了很长一段时间,看着父亲受到伤害,18儿子张军就起了仇恨报复心,当时也许觉的打不过吴强的父亲,就找准机会对的8岁的吴强下了狠手,生生被硬抠去一只眼睛,想想当时的情景,是多么的残忍血腥!心若有恶念害别人,就是害自已一生!


张军知道自已犯下了罪行,害怕得到惩罚,就茫目逃亡天涯。虽然过去这么些年,但当地公安部门从未放弃查找线索,终于在张军逃亡20年后被逮捕归案,为残忍受伤害者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人情冷暖是是非非,善因有善果,恶因有报应,气量狭窄小气,吃点亏就恨恨不消,就是冲动惹祸上身,害人害已祸及一生。尊重与善待别人就是尊重善待自已,做人就要大度善诚!


肖哥180461167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用这个”字眼儿“形容真的有些刺眼。

事情的起因是一包烟,造成的后果是父亲眼睛被打伤;8岁孩子的眼睛被挖;挖眼者逃亡20年被捕。

我就想问一句话,如果当时双方各让一步会是今天这个局面么?挖人8岁孩童眼睛的那个人叫张军,打伤张军父亲的就是被挖眼的孩子(刘强)的父亲。张军被抓后也是非常悔恨,说自己这20年的逃亡生涯过的很艰辛,生怕被抓,惶惶不可终日。

咱们回顾下20年前:刘强的父亲与张军的父亲在同一家砖厂干活,。休息期间,刘强的父亲发烟,没有给张军的父亲。张军的父亲摸兜发现烟不见了,怀疑自己的烟丢了,可能被刘强的父亲捡去了。然后是争吵,紧接着动手打架,之后张军想为爸爸争口气就挖掉了刘强的眼睛。这里面有个疑点,发烟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给张军的父亲?这个烟到底是不是张军父亲的?案件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以我自己的思维分析,这个烟就是张军父亲的,如果当初把烟还给人家至于有这么多事么?但这都是20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我国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犯罪率也在下降,国泰民安。尤其是老百姓的对法律的认知、了解也越来越深刻,深深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但在20年前是什么样子?别说法律了,很多村与村之间都经常发生械斗。我们以现在的思维模式、法律依据去评判当年发生的事情就有些不对头了。但我并不是说张军的行为就不该被制裁,只是这个事件是当时的社会环境所致。

现在,张军被抓了,可能被判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没被抓之前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无法陪在父母身边,甚至连娶妻生子都做不到;刘强失去了一只眼睛,本来对未来世界充满美好憧憬的年代,却承受了不该承受的痛苦,哪怕是他已经到了而立之年,想起这件事情也是非常痛苦的。而导致这些痛苦的原因就是一包无法确定归属的烟。

如果真是张军父亲的烟,你还给他多好。如果不是张军父亲的烟,你给他一根多好?

哪怕争吵了,你别下黑手打那么重该多好?如果张军没有冲动,没有挖去刘强的眼睛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