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悦城要来?江浦再添利好!实探最高限价13.8亿的G11地块

3月23日,南京将有9幅地块公开出让,其中就包含位于浦口区的G11地块,被指就是江北虹悦城地块。

今日(3月6日),乐居直播小分队来到了江浦G11地块的现场。从目前地块的现状来看,现场拆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浦口大饭店的拆迁工作由明显进展。

地块现场图

从地块周边情况来看,东西两侧紧邻地铁10号线龙华路站和南京工业大学站。公交线路也较多,交通配套很完善。

公交线路图

该区域居住氛围成熟,康华新村、金盛田阳光青城、国信阅景龙华、揽月山庄、领域花园等均已交付,旭辉银城白马澜山、中建国熙台、三金鑫宁府等正在建设中,这些小区周围缺乏大型现代化商业综合体,未来也会有足够的人群支撑消费。

该地块虽对竞买人做出了诸多限制,业内一直猜测是虹悦城定制地块,且此前曾有虹悦城效果图流出。但从近期南京土拍市场的情况来看,不排除会有截胡买家的出现,但毋庸置疑的是该地块未来打造的综合体,将会成为江浦一重要的生活配套,对提升区域居民的生活品质大有裨益。周边的居民坐等房价上涨吧!

虹悦城效果图

目前南京的虹悦城项目只有在中华门的一处,自从2012年开业以来就人气比较旺,如果江北虹悦城项目最终在土拍中落定,还是备受瞩目的。

  地块详情:

NO.2018G11地块为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南侧、康华路东侧地块,东至宁合高速,南至康华路,西至龙华路,北至现状。总用地面积44136.02平米,出让面积44136.02平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办混合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综合容积率:5.07,挂牌出让起始价9.5亿元,最高限价13.8亿。

地块区位图

地块竞买要求:  

(1)地块竞买人或其控股企业须具备开发经营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单一大型商业综合体3年以上经验。

(2)A地块内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3)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酒店,建筑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不低于五星级标准,建成后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自交地后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24个月内建成并开业运营,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经营不少于10年,自营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5)B地块内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30%。

(6)该地块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浦口区政府就地块开发建设要求和引进酒店品牌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江北虹悦城推进进程:

2017年9月25日下午,浦口区政府组织召开浦口区2017年第2次土地招拍挂工作预备会,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运作主体分管领导参会。会上,区土储中心表示将多举措推进下半年土地出让工作,把握重点,加强联动。重点关注区内重大项目,积极推进龙之谷、虹悦城、奇柯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提前办理出让手续,有效缩短出让周期。

2017年9月29日,一家叫做"南京德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在浦口区注册成功,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10号,注册资金400万元,经营范围涉猎:商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等。资料显示,这家新成立的南京德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叫袁彬,而袁彬就是现任南京虹悦城总经理。同时还是"南京德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南京德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正是南京虹悦城的商管公司。)

2017年11月,浦口区政府发布了一份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网站截图

因公共利益需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浦口分局决定依法收回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南侧、康华路东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1月22日下午,香港德盈集团投 资有限公司江北虹悦城项目签约仪式在浦口区会议中心一楼举行,总投 资35亿元的商业综合体正式落户浦口。

1月23日浦口区政府官方发布:虹悦城进军江北,将努力打造一座包含超五星级酒店、甲级办公和商业街区在内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也就是江北虹悦城。

1月26日,据浦口区广播电视台发布:江北虹悦城项目由市长缪瑞林亲自带队赴香港洽谈招商而来,拟选址浦口区江浦街道同心社区地块。

今年2月10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2018宁网挂第02号公告,公开出让9幅地块,其中,8幅地块涉及商业用地,出让总面积约为76万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总价52.6亿元。其中就包含位于浦口区的G11地块,被指就是江北虹悦城地块。

  江浦G11地块《投资建设协议》原文:

1、乙方承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注册成立公司及商业、酒店项目营运管理公司,上述公司需注册在浦口区管辖范围,项目开发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在南京市浦口区管辖范围内缴纳。

2、乙方承诺该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三十五亿元人民币,其中于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引入不低于五亿元人民币的外资。

3、该地块内配建的酒店、大型商业中心需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期开工。土地成交后,乙方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开发建设。

4、该地块内需配建不少于40000㎡的酒店,建筑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不低于五星级标准,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建成后不得分割转让。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需与甲方(浦口区政府)指定的酒店品牌(四季酒店、文化东方酒店、W酒店、柏悦酒店、半岛酒店、瑞吉酒店、瑰丽酒店、华尔道夫酒店、康莱德酒店、凯宾斯基酒店等)签订合作管理协议。

5、该地块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须自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24个月内建成并开业运营,建成后竞得人需自持经营不少于10年,自营期满后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6、乙方自愿接受丙方(江浦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并承诺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地上一层,方可申领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

7、大型商业中心建成后,自开业之日起计算经营年度,第一个经营年度营业额不低于壹拾伍亿元,第二个经营年度营业额不低于贰拾壹亿元,第三个经营年度营业额不低于贰拾伍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