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徇私枉法 檢察長、法院院長共同參審

公職人員吳某徇私枉法案是興化市監察委員會成立來採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又是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身份便利徇私、徇情枉法的瀆職犯罪,社會關注度高,該案的辦理不僅體現興化懲貪緝腐的決心、信心和能力,也具有典型的預防和警示作用。庭審前,錢飛檢察長與員額檢察官樊蓉作為該案承辦人,認真閱卷,全面分析證據材料,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製作起訴書,對案件進行了論證剖析和全面把控。庭審中,錢飛按照庭審程序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檢察官樊蓉舉證質證,按照主體身份、定罪證據 及量刑證據分組向法庭出示,條理清晰。在法庭辯論階段,錢飛檢察長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於被告人的辯解及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反駁條理清晰,回應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