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清城區東城派出所民警湯俊傑案一審開庭

為朋友兩肋插刀,不惜徇私枉法的情節在司法公職人員中上演。清遠市公安局東城派出所原民警湯俊傑因徇私枉法罪、其朋友何傑靈因行賄罪被檢方提起公訴。9月3日上午,清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現場近80名清城、清新幹警出席旁聽。

起訴書指控,在2017年的一起故意傷害罪中,時任東城派出所民警的被告人湯俊傑受被告人何傑靈所託,利用職務之便,打聽案件的辦理情況並私自偽造、修改旁證材料,通過東城派出所原副所長黃某堅、城區公安分局法制室原主任黃某青協助兩名嫌疑人獲得取保候審手續,而涉案另三名嫌疑人未受到追訴。期間,何傑靈送給湯俊傑人民幣16.5萬元及中華香菸兩條、名仕洋酒一支用於疏通關係。湯俊傑轉送給黃某堅2萬元,再通過黃某堅轉送給黃某青7萬元。

檢方認為,被告人湯俊傑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被告人何傑靈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故應當分別以涉徇私枉法罪、涉嫌行賄罪追究湯俊傑、何傑靈刑事責任。

徇私枉法!清城区东城派出所民警汤俊杰案一审开庭

3個多小時的庭審,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訊問了被告人,被告人湯俊傑、何傑靈及其辯護人對證據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湯俊傑、何傑靈當庭承認犯罪事實並表達悔意。

庭審尾聲,公訴人提出了量刑意見。庭長就該案進行了法治宣傳,她指出,湯俊傑作為司法工作人員,忘記了自己的責職,在工作生活中放鬆對自身的要求,存在僥倖心理觸碰法律底線,包庇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致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應當接受法律的懲處。

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記者】黃劍琴

【通訊員】城紀宣

【作者】 黃劍琴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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