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清城区东城派出所民警汤俊杰案一审开庭

为朋友两肋插刀,不惜徇私枉法的情节在司法公职人员中上演。清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原民警汤俊杰因徇私枉法罪、其朋友何杰灵因行贿罪被检方提起公诉。9月3日上午,清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场近80名清城、清新干警出席旁听。

起诉书指控,在2017年的一起故意伤害罪中,时任东城派出所民警的被告人汤俊杰受被告人何杰灵所托,利用职务之便,打听案件的办理情况并私自伪造、修改旁证材料,通过东城派出所原副所长黄某坚、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室原主任黄某青协助两名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手续,而涉案另三名嫌疑人未受到追诉。期间,何杰灵送给汤俊杰人民币16.5万元及中华香烟两条、名仕洋酒一支用于疏通关系。汤俊杰转送给黄某坚2万元,再通过黄某坚转送给黄某青7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汤俊杰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被告人何杰灵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故应当分别以涉徇私枉法罪、涉嫌行贿罪追究汤俊杰、何杰灵刑事责任。

徇私枉法!清城区东城派出所民警汤俊杰案一审开庭

3个多小时的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讯问了被告人,被告人汤俊杰、何杰灵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汤俊杰、何杰灵当庭承认犯罪事实并表达悔意。

庭审尾声,公诉人提出了量刑意见。庭长就该案进行了法治宣传,她指出,汤俊杰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忘记了自己的责职,在工作生活中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存在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包庇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应当接受法律的惩处。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城纪宣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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