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司法廳向社會公開徵求《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草案)》意見:暫停供應燃氣 需提前48小時公告!

發生燃氣供應嚴重短缺、供應中斷等突發事件,各級政府應及時採取動用儲備、緊急調度等應急措施,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生活用氣。因施工、檢修、更換設施等原因需要臨時調整供氣量或者暫停供氣時,應將作業時間和影響區域提前48小時予以公告或者書面通知燃氣用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恢復正常供氣。

  遼寧省司法廳向社會公開徵求《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草案)》意見。《條例草案》主要就燃氣規劃與建設、燃氣經營與服務、燃氣使用管理、燃氣設施保護和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等方面作出規定。

  若發生燃氣供應嚴重短缺等

  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生活用氣

  《條例草案》擬要求,各級政府應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組織編制燃氣應急預案。

  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物價等有關部門根據燃氣氣源結構、各類燃氣供應量、市場需求、用戶開發等建立統計監測制度,並對各類燃氣供氣量、市場需求量進行預測,建立健全預警制度。發生燃氣供應嚴重短缺、供應中斷等突發事件,各級政府應及時採取動用儲備、緊急調度等應急措施,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燃氣經營者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承擔相關應急任務。

  施工、檢修等原因暫停供氣

  提前48小時發佈公告

  《條例草案》擬要求,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範規定的燃氣質量、壓力和計量標準連續供氣。因施工、檢修、更換設施等原因需要臨時調整供氣量或者暫停供氣時,應當避免對用戶的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或者損失,並將作業時間和影響區域提前48小時予以公告或者書面通知燃氣用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恢復正常供氣。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建立應急處置機制,針對可能出現的危及燃氣供應安全的緊急情況,制定應急預案。當發生突發事件影響供氣時,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採取緊急措施處置突發事件,並通知用戶及時作出應對安排。

  燃氣用戶需按

  約定期限支付費用

  《條例草案》擬要求,燃氣經營者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燃氣用戶安全用氣規則,製作燃氣使用宣傳資料並免費向燃氣用戶發放,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節約用氣。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配合燃氣經營者對燃氣用戶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並按照約定期限支付燃氣費用。

  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制燃氣設施保護範圍和方案,向社會公佈,並在燃氣設施保護範圍周邊顯著位置設置保護範圍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毀損、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不得在燃氣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不得損壞、覆蓋、塗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動保護範圍標誌。

  燃氣經營者應

  每年定期組織演練

  燃氣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燃氣經營者應制定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每年定期組織演練,提高燃氣應急處置能力,並將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燃氣管理部門備案,依法向社會公佈。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安全事故或者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等情況,應當立即告知燃氣經營者,或者向燃氣管理、應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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