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的十年老友

01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听着陈奕迅的《最佳损友》,我的思绪回到了从前,好像是回到了和他们相遇的那一天……

人们常常问:“你有没有超过十年的朋友?”很多人认为朋友来来走走,十年又谈何容易呢!我知道时间真的很残忍,我的世界里许多人来了又走,不断又有新的人进来。

嘿,我的十年老友


看着来了又走的人们,我不能挽留,不能做些什么。我只是想起了我的一些十年老友,我今年二十岁了,仔细一想,她们竟已出现在我全部生命的一半时间,我瞬间对这段感情肃然起敬了。

话题还是回到她们,我们在小学相识,今天就暂且称她们为大姐、梅梅和小妹。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十年老友。

02

小学,我们相遇了!

我和大姐是一个村庄的,但是做了同学后才有些交集。小时候能一块放学回家就可以称作好朋友了,简单又纯粹。

小学,好像没什么太大的烦恼。放学回家,我们经常走小路,离得近又比笔直的柏油路多了些趣味。

走到别人菜园旁边是经常嘴馋的,黄瓜、番茄总想摘几个吃。那时候倒也不在乎有没有洗,直接就吃了,现在走到别人菜园是肯定不敢摘别人东西的。

时间充足的话,我们总会到学校旁边未施完工的一排楼房里捉迷藏。不止我们两个人,还有同村的其他伙伴。玩的累了,都背起书包往家里奔。

说说小妹吧,小妹是住校的。还记得小学的最后一次谈话,那时我们刚去城里参加完中学的升学考试。我们俩在当时在车上,我说:“以后就见不到了!”她牵着我的手给我唱了首歌,唱的什么倒记不得了。我说好听,又在心里有些遗憾觉得以后就听不到了。

小妹的家其实离我家也不远,现在骑车二三十分钟就到了。在那时,我们觉得这就是一段很长的距离了,现在想想天真又可爱。

梅梅,在小学我是没有交集的。不像大姐是一个村庄的,与小妹自来熟成为了朋友,我对梅梅那时可真是一点都不了解。但好在,缘分还在继续,我们命中注定是要成为朋友的。

03

初中

,没有走散,我们又相聚一起。

嘿,我的十年老友

中考的前一天,出去玩,风很大


得知我们几人考上了同一所中学,便约着一起去上学。当时学校是没有宿舍的,我们四人一同在学校附近专门为学生提供房子的租户里租了房子。

能一起迎接人生新阶段的感觉真好,我们都懵懵懂懂,在新的地方探索着未来,寻找着关于青春的故事。

我渐渐地与梅梅熟悉了起来,发现她是一个可爱、仗义的姑娘。

有一次,梅梅的外婆生病了,她去医院探望,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多了。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清呢,那天晚上发生了一件让我们后怕的事情。

我们几人在宿舍里等着梅梅回来,突然接到梅梅的电话,她让我们不要出声,然后假装在和爸爸打电话的样子。我们当时开着免提,几个人都慌了,没来得及换衣服穿着凉拖就奔了出去。

在接到梅梅后,我们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说刚才一直有人在跟着她。我们轻声安慰,心里怕的要死。

回到宿舍后,我们才想起刚刚几个人从学校门口跑过去的样子。那天,学校的尖子生留在教室里上夜自习,大门还没开,他们便在学校门口等着,我们就那样毫无形象地跑了过去……每次回忆,总会捧腹大笑。

每天在宿舍里朝夕相处,我和小妹又是一个班里的,有一段时间甚至做了同桌,矛盾就开始了。

我不太记得当时的细节,可能记得清的全是美好的事物吧。总之,我们会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执,我在想当时是不是因为我先挑刺的。当时还是太幼稚了,现在想想那不过是一些小事情。就像恋爱一样,所有的感情都是需要磨合的吧!虽有些小矛盾,我们特别团结,一起守护着彼此。

谢谢你们的出现,让我期待永远。

04

高中,分别还是来了。

嘿,我的十年老友


上高中后,大姐在我楼下的班级,小妹在另外一个校区,梅梅去了其他的地方上学,我们不再朝夕相处了。

我们不能每天在一起吃饭了,睡觉前也不能再讨论八卦了,学习很忙,也没有时间常联系。

偶尔的一个电话、一个问候我们都会特别珍惜,讨论着各自发生的新鲜事,在不同的地方穿着闺蜜装。

从这时候起,我学会了珍惜

和大姐的联系最多,因为她就在我的楼下,不能天天黏在一起,偶尔上楼时总要把她叫出来说几句话。有时说着说着就上课了,我需要飞奔两层楼跑到教室,而她只需迈进教室。我心想,这可真不公平啊!

学习压力很大,又有一些感情的事情烦心,有段时间学不下去,有点自暴自弃。大姐会到楼上找我,与我说说话。她告诉我这样的状态不对,看着我不思进取会责怪我,我也慢慢醒悟。

“真的是朋友的话,就要能分担任何痛苦。当朋友走上歧路的时候,哪怕要损失掉这段友谊也在所不惜,一定要把他拉回来”——《银魂》

我们当然没有那么严重,但是我很赞同里面的话,朋友走上歧路时,怎么也要把他拉回来。

《追风筝的人》中有这么一句话:“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始终相信这句话,因为我打心底里认同。我不知道时间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时间对于友谊的磨蚀,好比水流过石子,反把它洗濯得光洁了。

夜深了,今天就先写到这儿。每次写文章总要起个大早,保持绝对的安静,今天,听着陈奕迅的《最佳损友》,不知不觉已经写完了。

你们是我的十年老友,是成长路上的最好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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