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寧德開始今年伏季休漁

伏季休漁要開始了

5月1日12時起,我市一年一度的海洋伏季休漁將正式開始。記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今年我市將繼續堅持“最嚴格的伏休制度”和“最嚴格的伏休管理”,確保海洋捕撈漁船(包括捕撈輔助船)應休盡休,促進海洋漁業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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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寧德開始今年伏季休漁

根據市海洋與漁業局印發的《寧德市實施2020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工作方案》,休漁作業類型、時間和區域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全市海域禁止燈光圍(敷)網、張網、刺網、桁杆蝦拖和籠壺作業。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拖網、雜漁具和圍網(圍繒)作業。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休漁時間從5月1日12時至最晚結束的作業為止。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方案明確,禁止異地休漁,休漁期間所有休漁漁船應回漁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漁,不得擅自離港或改變停泊地點。嚴禁冰鮮雜魚交易,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禁止代凍、收購、銷售、運輸非法捕撈的漁獲物,對發現涉黑涉惡的相關線索,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置。嚴格捕撈許可審批,伏休期間原則上不得變更作業類型、作業方式,確需租用休漁漁船進行教學、科研等特殊活動的,應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此外,伏休期間,漁船發生過戶,但尚未完成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漁船監管仍由轉出方船籍港所在地負責落實安全責任和監管;已完成所有權變更登記的,由轉入方船籍港所在地負責。

來源: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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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丨何巧銀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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