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改名,上海居住證積分通知單信息怎麼處理?

Q:上海居住證積分通知單遺失要怎麼補辦?

A:如果上海積分在有效期內,持申請人身份證或居住證至全市各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使用上海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或者直接在網上打印。


子女改名,上海居住證積分通知單信息怎麼處理?


Q:如何才能知道我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時提交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是否可以領回?

A:在人才服務中心的微信公眾號或登錄各區人才服務網查詢核實結果。

Q:上海居住證上的地址變更了,在上海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上的地址如何變更?

A:有以下兩種情形:

1.上海居住證積分在有效期內居住證地址變更。個人帶好書面材料: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更新地址後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至單位註冊地的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進行變更,當場辦理變更後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2.居住證積分到期積分確認(續辦)時居住證地址變更。按常規積分確認(續辦)辦理,由持證人網上填寫積分確認(續辦)申請表,將表內居住地址更新,提報單位後,由單位做積分的確認(續辦)手續。待積分確認(續辦)審批通過後再打印新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Q上海居住證積分在有效期內,但單位有變更,該怎麼操作?

A:單位變更手續需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有效期內由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憑單位介紹信、人事專員身份證原件(留複印件)進行申報,其他單位及個人不能申報。 單位變更(用人單位需經網上註冊並經受理點審核通過)

1、居住證持有人變更工作單位,由用人單位至單位工商註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2、基本材料: (1)持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3)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複印件; (4)前一家單位退工單原件及複印件; 3、信息變更後使用身份證原件在上海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或直接在網上打印。

Q:子女改名字了,目前上海居住證積分通知單上還是曾用名,要享受積分待遇,需要怎樣辦理?

A:由單位人事專員攜帶好主證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居住證原件複印件、子女更名後變更過的戶口本原件複印件以及情況說明至辦理積分的受理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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