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亂堆放 公司被罰10萬 晉江開出首張新《固廢法》罰單

臺海網11月30日訊 據 網報道   近日,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安海中隊執法人員對位於安海鎮桐林村的 晉江某塗層織物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將廢導熱油(危險廢物)露天存放在鍋爐房邊上,沒有按照要求及時搬到危廢倉庫貯存。據悉,該起案件系新《固廢法》實施以來,晉江查辦的首起違反新《固廢法》的行政處罰案件。

發現問題後,安海中隊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依據新《固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按照規定堆放貯存危險廢物。

據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固廢法》於今年9月1日開始施行,新法擴充完善了原有的法律責任專章,對新增內容設定了相應罰則,同時普遍提高了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並增加了按日連續處罰、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執法措施,加大了對固廢管理不合規範的處罰力度,大大提高了企業的違法成本。該局在加強對新《固廢法》宣傳的同時,加強對產廢企業的日常監管,也呼籲廣大企業員工要加強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知識的學習,做到規範管理、守法經營。(記者 張曉明 通訊員 楊莉莉 張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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