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一運輸公司在金堂違法從事包車客運被處罰

龍泉一運輸公司在金堂違法從事包車客運被處罰

4月22日,一違法從事包車客運的車輛被縣交通局處罰。

4月21日18時左右,縣交通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在金鳳路恆大一建築工地查扣了一輛違法從事包車客運的大型公交車。該車的車牌號為川AQ18××,車輛屬於龍泉驛區××聯運公司所有。

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該車是恆大一建築施工單位從龍泉驛區××聯運公司聯繫的客運包車,主要用於每天早上從新都接工人到恆大工地,晚上再送回新都。雖然該公司已取得縣際包車客運許可,但用於營運的川AQ18××號車輛並沒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道路運輸證》,其行為已違反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

4月22日,縣交通局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龍泉驛區××聯運公司,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也於當天履行了處罰決定。

金堂縣融媒體中心記者 張林 通訊員 何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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