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貼“野廣告”,就該這樣罰!

4月24日,福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一起張貼“野廣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亂貼“野廣告”,就該這樣罰!

“野廣告”是影響城市市容的頑症,被市民戲稱為“城市牛皮癬”,4月22日,市“雙創”辦接到香林美域小區業主反映,一名配送外賣的工作人員將“野廣告”貼在電梯及住戶家門口。接到舉報後,市“雙創”辦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根據業主提供的監控視頻信息,立即對張貼“野廣告”人員及“野廣告”涉及的營業店鋪進行核查瞭解。

亂貼“野廣告”,就該這樣罰!

經核實,外賣工作人員田某某利用自己配送外賣的時間,幫助親戚經營的福泉市週記汽車鑰匙鎖業店張貼“野廣告”“招攬”生意。

亂貼“野廣告”,就該這樣罰!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對田某某隨意張貼“野廣告”行為進行了現場取證,田某某如實承認了自己張貼“野廣告”的違法行為,並表示今後將嚴格規範工作和生活行為,做一個文明的福泉市民。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法對隨意張貼“野廣告”的福泉市週記汽車鑰匙鎖業店罰款300元。

亂貼“野廣告”,就該這樣罰!

當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還對華帝廚具店員張貼 “野廣告”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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