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社区矫正首要工作任务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西藏自治区紧紧围绕《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摆上社区矫正工作首要任务,精心部署、大力推进。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工作,早在2019年司法厅第11次工作例会就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在《社区矫正法》出台后,召开专题研讨会议,集体学习《社区矫正法》,围绕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机构队伍建设、智慧矫正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和工作保障等各方面,详细部署各项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一是研究出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司法厅党委书记肖传江为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旦巴为常务副组长,政治部、普法与依法治理、社区矫正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市(地)司法局(处)长和政治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组宣处、翻译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社区矫正法》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为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区党委依法治藏委员会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纳入《西藏自治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要点》当中,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确保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将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之一,纳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 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宣传贯彻任务,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贯彻工作。

突出亮点重点,强化学习宣传。一是自治区普法办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纳入2020年“七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亮点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二是在讲好社区矫正法的同时,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系统,深入开展“执法者先学法”活动,提高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纳入司法厅年度培训计划,将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适时组织全区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并采取跟班学习、考察调研等方式,学习借鉴内地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做法、理念,特别是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发展。四是已征订《社区矫正法》单行本和《社区矫正法释义》1万余册,拟发放至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五是司法厅翻译室正集中力量翻译《社区矫正法》藏文宣传手册,拟发放至社区矫正对象和社会群众,各地将《社区矫正法》的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栏的宣传内容,不断扩大《社区矫正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健全工作制度、依法规范管理。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对照各项工作任务,梳理现有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待《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做好现有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细化、制定务实管用,具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二是研究草拟《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风险清单管控办法》,逐条列出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风险点,明确管控责任部门、防控措施,确保各级有效规避和管控工作风险,夯实社区矫正安全基础。三是印发《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近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法定职责,结合疫情防控和维稳工作,全面部署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防疫、维稳各项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积极协调、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为依法设立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司法厅党委的既定部署,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时上报了《关于改革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加强机构和人员力量的建议》,由司法厅党委牵头,厅政治部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具体负责,积极与自治区组织和编办协调,拟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改设为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为自治区司法厅直属单位,增加人员编制、内设相关科室,并逐步推进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西藏自治区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社区矫正首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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