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召开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召开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2019年10月23日上午,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召开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薛军主持,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

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召开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会议首先由薛军传达学习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纪委、南阳市宛城区监委关于印发《南阳市宛城区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区纪发[2019]10号)和南阳市宛城区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阳市宛城区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宛区环治理[2019]1号)及南阳市宛城区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职责(宛区环治理[2019]2号)。

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召开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薛军要求:各支部、科室、中队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确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区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标准上来,要充分利用早例会、管理会、微信群及时传达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做到人人熟悉掌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落实好城管执法人员“十严禁”。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确实履行好职责,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确保夯实主体责任,自觉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积极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自警、自醒、自重,不触纪律红线底线。三是大队成立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相关督查部门做好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基层调研,找准廉政风险点,提出整改意见,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大队在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实效。

(文/李金俭 摄影/张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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