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等大事,“頭”等重要!

春暖花開

又可以騎著自己心愛的“小電驢”

“馳騁”街頭巷尾啦!

“一盔一帶”|“頭”等大事,“頭”等重要!

仔細看看下面這些照片吧

你能想象出慘不忍睹的頭盔

曾經經歷過多慘烈的交通事故嗎?

“一盔一帶”|“頭”等大事,“頭”等重要!

不論是騎摩托車,還是電動車

蜀黍再三強調一定要戴頭盔

或許當你看到下面這些案例時

你就明白戴頭盔的重要性!

不戴頭盔+酒後騎車

殞命車輪

“一盔一帶”|“頭”等大事,“頭”等重要!

2020年03月16日22時27分許,王*醉酒駕駛(酒精含量219.74mg/100ml)懸掛南昌D9****號“利捷”牌兩輪電動車(車架號為:088621905FS8079)搭載許*(酒精含量195.10mg/100ml)在新桃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非凡物流有限公司門口段時,追尾與賈**駕駛停放的車牌為贛AC****號中型廂式貨車的車尾左後面下部發生碰撞,由於兩人未佩戴頭盔,騎車人頭部受到重創,最終因多發性顱骨骨折,王*當場死亡許*受傷

騎兩輪未戴頭盔致顱腦損傷

未能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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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9日20時20分左右,謝XX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安義縣城北外環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途徑安義縣龍津鎮曹操山北外環立交橋路段時,與路沿石相撞,由於兩人未佩戴頭盔,謝XX頭部受到重創(顱腦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乘坐人胡XX受傷。

未戴頭盔單方事故

命赴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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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4日20時25分許,朱xx無證駕駛無號牌車架號為“LC6PCJB82A0044576”的“豪爵”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在316國道由北向南行駛,當行駛至698KM+549M處時,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操作不當,致使摩托車碰撞道路上一個廢棄輪胎而自行摔倒,由於未戴頭盔,造成朱XX顱腦損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接下來

小編給大家看幾個事故案例

事故中的當事人均戴了頭盔

結局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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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大街猛烈撞擊 人只受了輕微傷

2020年3月5日晚高峰,應天大街大明路路口,東西方向已綠燈通行,但一名外賣騎手由南向北強行闖紅燈,速度較快。結果,一輛轎車在通過路口時,將其連人帶車撞飛。事發後,這名騎手竟然還站了起來,看上去安然無恙。交警判定,騎手闖紅燈,負事故主要責任。後經過醫院檢查,該騎手因佩戴頭盔,頭部避免了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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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擋風玻璃全撞碎 人只受了輕傷

2019年11月5日22時30分,一輛轎車行駛至中山南路時,綠燈已經變成黃燈,但駕駛員洪某沒有減速,想直接通過路口。但就在此時,一輛試圖提前左轉搶黃燈的電動車出現在其視線當中。電動車被撞毀,電動車駕駛人陶某狠狠摔倒在地,轎車前擋風玻璃也全部撞碎。不過,事故發生後陶某僅受輕傷,因佩戴頭盔,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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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突然竄出騎手 車損嚴重人沒事

2020年2月28日中午12時許,一輛轎車在建鄴區某小區一側的道路正常行駛,兩旁都是臨停車輛,視線變窄。在此期間,一輛外賣電動自行車突然從臨停車輛中間“鬼探頭”,轎車駕駛員措手不及將其撞倒。事故中電動車被撞碎,但萬幸的是,騎手因佩戴頭盔僅受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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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頭盔就是“生命盔”

能將人體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給予駕駛員第二次生命

頭盔壞了可以再買

腦袋只有一個

這就是警察蜀黍要求大家

規範佩戴頭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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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記生命安全高於一切

你的安全牽動著所有親朋好友的心

除了正確佩戴頭盔之外,

還有幾點需要提醒電動車駕乘人

六點提醒

上路行駛請走非機動車道,未設非機動車道的路段請靠右行駛;

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隨意橫穿、不突然變道;

不違規載人(只能載一名12週歲及以下的兒童);

過路口請走人行橫道,注意禮讓行人、避讓機動車;

限行時段、路段,不得行駛;

遵守交通標誌指示,服從管理人員指揮

當你戴上頭盔

不駕駛超標車輛、不闖紅燈

不走機動車道、不靠近大車盲區

那麼,那些常見的電動車交通傷亡事故

都將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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