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上级院相关工作要求,本着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负责,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洁净的成长环境。9月25日,我院以前期对学校周边出售烟酒情况进行摸排调查为基础,同拉萨市烟草公司业务人员、林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主要对学校周边50米内有无出售香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相关要求的商家进行法律政策的解读及教育宣传,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出售烟草的商户开展是否有无证出售烟草及烟草经营许可证过期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向商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法规知识,为每个商户显眼位置张贴了拉萨市检察院、拉萨市烟专卖局、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宣传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相关标志。

此次检查,我院对县城所辖2所学校周边及县城主要街道出售烟草商户共30家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规范学校周边经营场所规范经营,帮助经营者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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