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团购房优惠,好消息再多一些!

作者|军路君

退役军人团购房优惠,好消息再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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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人生大计。很多人说,军人工资高、待遇好,但对于很多军人来说,特别是战士们来说,买房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不少士官退役后,工资加上退伍费,也难抵一套房子的首付。对此,很多退役士兵坦言提议,“退役军人要是能在购房上享受有一些社会优待,那就太好了。”

昨日,军路关注到一条拥军惠军的消息称:4月20日,从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协会了解到,乌鲁木齐市的退役军人群体从即日起可报名参加团购房拥军优惠活动,以团购价购买商品房。

笔者查询了一下,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协会是一个公益性的社团组织,成员都是军队自主择业干部,主要是为安置或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同时,退役军人群体报名团购房拥军优惠活动消息中,明确表示:“此次团购房活动,采取个人自愿,风险自担。如果有意报名购买,持真实相关证件前往协会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房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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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虽然未经官方渠道公布,依旧吸引了不少退役战友的关注。上述退役军人群体报名团购房拥军优惠活动,由于属于市场行为,限制本市户籍,且明确声明“采取个人自愿,风险自担”,故不作活动详细介绍。有兴趣的,可以联系该协会组织。

对于个人自愿,风险自担的市场行为,军路在此温馨提醒:活动打着退役军人团购优惠旗号,是否真的是享受团购,对于退役军人来说,一定要下功夫多了解,是针对咱们退役军人群体,还是整个市场群体。

同时,也要多考察一下团购房周边小区的房价,对比一下是否真有优惠。毕竟买房子,不是买菜,少则几十上百万,对于工薪阶层来说,那就是一二十年的积蓄。

对于退役士兵购房,国家有没有相关优待政策呢?军路了解到,士兵退出现役后,其身份转换为普通社会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退役士兵在市场上购买住房,属市场行为,应和其他市场主体同等对待。

目前,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仅限于退出现役的伤病残士兵,可根据《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享有相应的优待,具体可以在军路输入“退役住房”查看优惠优待政策。对于普通退役士兵,国家暂未出台统一的优待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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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退役士兵同其他市场主体同等对待,故同样有一条购房捷径可以走,那就是公积金贷款。对于公积金贷款政策,目前地方性政策比较大,有的地方就专门针对退役军人推出过优待优惠政策。

譬如,浙江省舟山市在去年专门颁布了《关于退役军人实行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试行)》文件,对退役军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优惠政策。政策执行的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具体有下列优惠举措:

一是正常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以申请退役军人公积金住房贷款。退役军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后,即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需要轮候时,优先保证退役军人的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时间减半。

二是退役军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退役军人可凭退役证件及与开发商或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定金合同》和定金收据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直接用于支付房款首付。

三是退役军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轮候审批等方面享有优势,对曾在服役期间立功的军人,在贷款时享受贷款款限额上浮25至50%的优待。如凭退役证、奖励证书等证明资料,按照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按当地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荣获二等功及三等功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按当地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5%,给予退役军人公积金贷款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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