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健事件觸動了民眾的哪根神經?——之“直銷”與“傳銷”之爭

2018年12月25日一篇《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它陰影下的中國家庭》把權健公司推上了風口浪尖,之後,幾乎每一篇有關權健的文章都會引來網友的熱議,而這其中就包括我本人,網友們除了對保健品的質疑之外,更多的似乎是對“直銷”和“傳銷”的辯論, 所以,今天有時間坐下來想跟大家討論這個問題,以解我心中疑惑。

為了討論這個問題,我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包括《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於“非法經營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這些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讓我對“直銷”和“傳銷”有了以下認識:

1.“直銷”和“傳銷”的定義和區別

先來說“直銷”。《直銷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內容“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這應該就是法律法規關於“直銷”的定義,從這一內容來看,我不認同那些從事直銷行業的直銷人員口中所說的“直銷是從國外引進的”這一說法,我們可以用一張簡圖來描述一下這個定義。

權健事件觸動了民眾的哪根神經?——之“直銷”與“傳銷”之爭

圖一


不知道大家認不認同這張簡圖,但我的確是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內容來繪製的,沒有添加,也沒有刪減任何關鍵組成元素,而且,在我畫完這張簡圖之後,我想起了兩兄弟,這兩兄弟一個叫狗蛋兒,一個叫狗剩,他們的父母經營一家饅頭作坊,這兩兄弟從學校畢業後一直找不到工作,有一天,他們的父親對他倆說:“你倆去給我賣饅頭吧,每個月我會按你們各自的銷量來給你們提成。”於是,兄弟兩個就去賣饅頭,他們竭盡所能,走家串戶,甚至在路上每碰到一個人都會向他們推銷自己的饅頭有多白多香,希望別人能從他們那裡訂購饅頭。如果也用一張簡圖來描述這兩兄弟怎麼賣饅頭的話,大概是這樣的:

權健事件觸動了民眾的哪根神經?——之“直銷”與“傳銷”之爭

圖二


對比圖一圖二兩張圖,我驚訝的發現,原來狗蛋兒和狗剩也是直銷員!但我絕不相信他們賣饅頭的方法是從國外引進的!此時此刻,如果有一些“專業”的直銷員過來跟我說:“這個直銷方法跟我們那個先進的直銷方法是不一樣的。”好吧,我身邊也有很多“專業”的直銷員,內資的、外資的、老牌的、新生的都有,從他們那裡,我學習到的“直銷”大概是這樣的:

權健事件觸動了民眾的哪根神經?——之“直銷”與“傳銷”之爭

圖三


這應該就是大家所瞭解的“直銷”了吧?即使有差別應該也不會很大吧?經過我查閱資料,的確,這種營銷方式源自美國,英文是“Multi-level Marketing”,簡稱MLM,直譯成漢語是“多層次營銷”,這種營銷方式有一個很明顯的特點就是產品在人與人之間流通,形成一個有階層的網絡,裡面的每一個人既是銷售員也是消費者,而作為銷售員的薪酬是根據這個人和他下階層的人員所銷售和消費的產品總數量來計算的。而對比圖一圖三,我們會發現,《直銷管理條例》中所定義的“直銷”只是那些直銷員口中的“直銷”的開始階段。而且,我們還發現,這種產品在人與人之間進行傳遞銷售的營銷方法跟普通老百姓所熟知的“傳銷”模式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如果拋開《直銷管理例》中所定義的“直銷”,今天大家所討論的直銷公司的“直銷”和“傳銷”這兩種模式都指的是“多層次營銷”,也就是說, 《直銷管理例》所定義的“直銷”是一種營銷模式;直銷公司的直銷員口中所說的“直銷”和普通老百姓口中所說的“傳銷”同為一種營銷模式,如果用一張圖來描述的話,它們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的:

權健事件觸動了民眾的哪根神經?——之“直銷”與“傳銷”之爭

圖四

這就是我對“直銷”和“傳銷”的認識,把它們寫出來也算是拋磚引玉,希望更專業的人士指教,至於它們哪個合法,哪個違法,咱們下次再討論,如果您對我的認識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留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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