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標準」 食品保質期通用指南

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食品保質期,指食品在標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第2.5項將保質期定義為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產品完全適於銷售,並保持標籤中不必說明或已經說明的特有品質。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團體標準食品保質期通用指南》(T/CNFIA 001-2017)規定保質期為“食品在既定的溫度、溼度、光照等貯存環境參數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T/CNFIA 001-2017 食品保質期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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