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評估報告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房屋徵收評估報告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關於評估報告的重要性就不再贅述,正因為評估報告很重要,徵收方也特別重視評估報告,出於利益的考量,徵收方會企圖通過評估報告來使自己的利益看起來合法化。今天,浩碩律師教您如何“躲坑”。評估報告製作完,就要進入送達程序,關於評估報告的送達,您必須知道如下事項。

一、何為“送達”

所謂送達,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將法律文件送交當事人。通俗的說,就是將評估報告送給被徵收人。在此,需要注意有權送達評估的主體必須是有資質的評估機構或者徵收方。

二、評估報告送達的意義

被徵收人收到評估報告時會因為評估價格與自己的期望值較大,心理落差很大而陷入不滿狀態,對評估報告充滿了牴觸。但是,被徵收人注意嘍,評估報告送達給您,不代表您對評估價格就一定要接受,也不代表評估價格就這樣了,不能改變。浩碩律師告訴您,評估報告送達僅表示您收到了報告。而且合格的評估報告上一定寫明瞭您不服時的救濟方式,首先可以要求對評估報告複核,其次,對複核結果結果仍然不服可以要求專家委員會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報告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三、評估報告的送達方式

關於評估報告的送達方式有多種,比如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公告等方式,這裡著重跟您介紹兩種方式,直接送達和留置送達。

直接送達比較簡單,拆遷方將評估報告送達拆遷戶並由拆遷戶簽字,這就是直接送達。

留置送達,拆遷工作人員將符合法律規定的文書直接送達給受送達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而其拒絕接收,邀請基層組織的工作人員將法律文書或評估報告留置在受送達人住所的行為。需注意:(1)送達人員的身份,徵收辦或評估版的工作人員;(2)受送達人為本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如果隔著門縫看到不算;同住成年家屬,同住是指在一個家裡居住,必須是成年,家屬包括妻子丈夫、父母子女。(3)邀請見證人,見證拆遷戶拒絕接收評估報告,何為基層組織的工作人員?村委會算,因為村委會屬於村民自治的基層組織,但街道辦、派出所工作人員不屬於,街道辦是基層政府的派出機構,不屬於基層組織,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屬行政機關。再者,街道辦,派出所與拆遷方通常有或多或少的利害關係,因此更不能作為見證人。

實踐中,徵收方扛著攝像機、帶著公證人員,張貼公告,這是企圖通過合法形式達到留置送達的目的,但這種方式不屬於留置送達,因為送達人和被送達人沒有見面。

房屋徵收評估報告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四、評估報告中的“坑”

前面介紹了評估機構的救濟方法,也正因為如此,複雜的程序將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看起來更加合法合理。但實際上覆核一般會得到與原結果相同的結論,專輯委員會鑑定也不會改變評估結果。被徵收人對鑑定委員會的結果仍然不服向法院起訴時,由於有複核、鑑定的程序,通常會認定為評估結果合法合理。這就是評估報告中的“坑”。

原因在於評估機構得到行政審批才能存在,它的生存與發展與政府部門或拆遷方以及其他利益部門有著利害關係,這些錯綜複雜的關係使得評估機構難以真正的客觀公正。因此,複核結果、鑑定意見都不會與原結果發生轉折性的變化。

五、面對不合理的評估報告,拆遷戶如何讓維權?

上面介紹了評估報告的“坑”,大家可以看出最靠譜的救濟途徑是行政複議或訴訟。因為在訴訟或複議中,專業律師不僅會對評估報告本身的合理性調查,還會對整個徵收程序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檢驗,維權力度明顯增強。

浩碩律師隨時為您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為您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補償而助力,願大家都能得到一個滿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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