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幼儿园投毒案保育员获刑8年,投毒背后反映了怎样的现实?

 孩子是每位家长的心头肉,也是祖国的花骨朵,大家都喜欢孩子,可是在之前芜湖有一位女士因为个人原因,将怒火发泄在孩子身上,被网友怒批,现审判结果判断该女子有期徒刑8年。

  

芜湖幼儿园投毒案保育员获刑8年,投毒背后反映了怎样的现实?

  犯罪女子王某某年近七旬,在安徽芜湖经开区一家幼儿园工作,平时负责厨房工作。2019年 2月,王某某因为自己工资被降,对幼儿园心生不满,想要给幼儿园带来不良影响,嘱托他人帮忙搞到一包亚硝酸盐,准备找机会将亚硝酸盐喂给孩子们。

  2019年7月8日,王某某趁准备午饭之际,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盐掺入自己做的西红柿鸡蛋汤等午饭中,供孩子们食用。

  午饭过后,幼儿园里10名暑期留园班孩子、2名教师子女开始出现不适现象,嘴唇发紫,甚至有的孩子已经晕倒在地。

  值班教师发现情况后立即联系救护车,将孩子们送往医院救治,幸亏发现及时,孩子们在接受治疗后相继康复出院。

  

芜湖幼儿园投毒案保育员获刑8年,投毒背后反映了怎样的现实?

  事情发生后,王某某有了后怕的心理,立即清理犯罪现场,清洗厨房用具,丢弃剩余菜品,就连红烧鸡翅也多次冲洗,企图毁灭自己犯罪证据。之后当地警方进行调查,锁定嫌疑人为王某某,王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某行为恶劣,危害孩子生命安全,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但芜湖检方认为判决太轻,提起抗诉。近日,终审判决结束,保育员王某某被判刑8年。

  在一审判有期徒刑6年时,王某某认为判刑太重,而芜湖检方认为王某某此举行为极其恶劣,只为发泄心中怒气便将怒火牵引到无辜的孩子身上,犯罪后认错态度极差,社会危害性较大,因此提出抗诉。

  

芜湖幼儿园投毒案保育员获刑8年,投毒背后反映了怎样的现实?

  二审判决中,芜湖中院认为王某某故意投毒,将毒害性物质掺入幼儿园暑期留园班饭菜中,致使多名学生不同程度中毒,危害公众安全。虽然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但考虑到事发后王某某拒不承认的事实,没有悔过表现。芜湖中院二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且禁止王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食品加工、制售等相关活动及从事教育、看护、保育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

  王某某已经年近七旬,本应在家养老,却还出来工作,可见生活不易,面对着幼儿园降薪的行为,产生不满情绪很正常,可以和幼儿园好好沟通,幼儿园也应该考虑到老人的心理,即使非降工资也应和老人提前打声招呼,让老人坦然接受。

  如今,作出如此危险犯罪行为的王某某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涉事幼儿园也受到影响。对此,幼儿园管理方应该深刻反思,在用人管理、幼儿园管理上下功夫,以防再出现如此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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