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丨英国的制度创新

一、从《大宪章》到《权利法案》

17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逐渐形成并壮大。英国处在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之下,实行君主专制,经常触犯资产阶级的利益。英国议会中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代表,对国王推行的政策和专横行为不断进行指责,在议会中形成了反对派,他们支持《大宪章》,积极要求限制王权。

1640年英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1688年的“光荣革命”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议会制定了《权利法案》作为国王登基的条件。

高中历史丨英国的制度创新


《权利法案》的颁布标志着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英国的统治方式从人治转向法治,权利从国王转移到议会。权利法案限制了王权,加强了议会的权利,但《权利法案》还没有解决国家行政决策和执行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内阁逐渐独立出来,国王逐渐成“统而不治”的君主,责任内阁制逐渐发展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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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国王召集咨询会议本是英国的传统,革命后内阁作为国王的私人会议的成分减少了,从而议会多数党领袖中遴选内阁成员也渐成惯例。内阁的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首相和内阁必须从多数党选出,两党制逐渐形成。

在责任内阁制下,英国的议会与政府的关系体现为:内阁必须得到下议院议员的支持,内阁设首相是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下台或者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这样内阁制的建立使英国的立法机关得以控制行政权但又不减低后者的行政效率,调节了 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高中历史丨英国的制度创新

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后责任内阁制得到不断发展完善但是最初议会的权利基本上掌握在资产阶级大贵族手中,其他阶层根本无法参政,于是各个阶层都为争取普选全而斗争,终于使政治民主化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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