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时遭妇女猥亵,男子成年后强奸报复多名女性,法律怎么看?

14岁时遭妇女猥亵,男子成年后强奸报复多名女性,法律怎么看?


【案例】

直到罗某被警方抓获后,罗某交代了这一切。家住明月村的罗某14岁时,独自放学回家,在路过同村寡妇苏某家门口时,被三十多岁的苏某骗进家中遭到性侵,罗某因为害怕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家里,但却因此留下心理阴影。

14岁时遭妇女猥亵,男子成年后强奸报复多名女性,法律怎么看?

成年后罗某开始他的报复,他工作的厂房附近有一个公园,他蹲在行人较少的路段,专挑独自一人下班回家的女性下手,在第一次强奸得手后,发现对方并没有报警,而后开始疯狂作案。直到有一天,刘某(女)独自一人夜跑至路灯昏暗地段,被罗某强拖进绿化带,刘某拼命挣脱后逃跑并报警,经过警方多方调查,最终通过周边监控抓到了罗某,后罗某交代自己已经作案多达七起。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作法律探讨,敬请指正,敬请讨论。

14岁时遭妇女猥亵,男子成年后强奸报复多名女性,法律怎么看?


一、14岁的罗某遭到妇女性情如何定性?

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刑法明确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女性。但根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女性强奸男性,情节恶劣的,将有可能涉嫌猥亵刑事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尤其对于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4岁时遭妇女猥亵,男子成年后强奸报复多名女性,法律怎么看?

二、罗某涉嫌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妇女处于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罗某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以同样手段连续作案八次,致使7名妇女被强奸,涉嫌强奸罪,为连续犯。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严重的精神病患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并不是所有心理精神疾病患者犯罪都阻却责任,不同程度的病症,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不同,罗某是否患有相关精神类疾病还需要司法鉴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