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租""解約"二選一 自如反向業主索賠

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有廣州的業主報料稱,說他們的公寓租賃公司強制要求業主降租,不同意就單方面解除合同。按道理單方解約是要賠付相應違約金的,但業主非但沒有拿到違約金,反而還倒欠了一大筆錢。

據媒體報道,從2018年11月份開始,廣東省廣州市的何女士就將自己在黃埔的一套房子,以每個月的3325元的價格租給自如公司運營管理,租期為5年。但今年10月,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因公司長期虧損,要求何女士降低租金。

"每個月要降500元,而且是永久性降租的。我們業主不同意,它就要單方面解除合同,在11月19號就發起瞭解約,根本沒有人通知我們的,我們就上APP查看,就看到已經是解約中了。"何女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據稱,廣東廣州自如要求房主何女士降租遭拒,單方面解除合同後反向何女士追賠2萬多元。

11月19日,自如單方面解除合同。何女士說,按照合同約定,自如發起解約前應提前30天向業主發送書面通知並徵得業主同意。在何女士一再催促下,對方才在自行解約後向何女士發來解約通知函且自如反向她追賠2萬多元。

何女士的短信記錄顯示,她於12月16號向自如方面發送出寄件地址短信,24號才收到郵件。

但郵件內的解約通知函開具日期是11月19號,表明這個函是延遲送達何女士手中的。

"要我們業主賠償裝修折舊費和其它一些費用。我覺得這個公司很不合理,是它單方面解約,還要求業主去賠這個錢。"

何女士說,從12月份開始,自如公司就自行從這套房子裡撤出,但之前使用的水電費都沒有繳納,現在這套房子已因欠費被斷水斷電。

自如人員回應媒體,合同早已規定,只要合約提前解除,業主便需賠付裝修折舊費。何女士產生的欠費是由裝修折舊費扣除兩個月合同違約金,以及未繳納的水電費等費用後清算得出的,因此自如也無需補交何女士房子的水電費。

何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2020年11月份,資本觀察就曾報道過"自如大面積雙向違約"的新聞。根據媒體報道的情況,遭遇自如強制解約的業主大多遭遇相似——今年年初開始被自如要求降低租金,如果不同意降低租金,進入十月份後便被強行解約。

而在解約過程中,自如賠付給業主的解約款——兩個月的租金——不僅遠遠低於合約上的租金金額,甚至自如還會要求業主賠付此前對房屋的裝修費用,金額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以此抵消違約金。甚至出現在自如違約情況下,業主需向自如賠付錢款的情況。

有業主更是直言"要麼降租,要麼陪他們裝修費用,呵呵,我們就是任人宰割的小羊,賺了錢是他們的,賠了錢是我們的"。

有媒體表示,自如的做法,實際將業主和租客也放到了對立面,三方的矛盾變得無法調和。對於業主和租客,都面臨兩方的壓力。自如這招算是轉嫁了降低成本所引發的矛盾爆發點。

不僅對業主解約,同時自如還在推動與租客的解約,並將問題轉嫁到業主身上。有租客表示,在強制業主解約後,自如對合約期內的租客下達逐客令。該租客表示,從業主口中得知,自如拖欠業主兩個月房租,導致業主不得不解約,收回房屋,並沒有收到違約金。但自如卻表述是業主主動解約,還稱業主拒付違約金。

而此前自如回應媒體稱,房屋租賃行業作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領域,市場需求仍然相對疲軟,租金持續低位運行,個別區域經營狀況仍然難以在短期內的到改善,特別是個別房屋出現委託價格與租賃價格嚴重倒掛的趨勢。因此,自如與部分業主就委託合同、適度降低租金"展開了友好協商"。

針對針對要求業主賠付的裝修及配置損失問題,自如表示,"如有裝修配置和傢俱家電的補償問題,即使在合同期未滿,我們前期投入的裝修配置成本無法全部收回的情況下,也將與業主進行充分協商,盡力保障業主權益。同時,也期待將來在市場回暖或新的合作模式下再次合作"。

而針對何女士的遭遇,廣東省律協房產委委員張旭鋒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如方面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做法,有違合同法相關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城市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的規定,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自如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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