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李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与科创板有何不同?

(转发:证券时报)

中山证券李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与科创板有何不同?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方案》,证监会发布了四部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启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科创板产业链主要是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及其他七大领域所组成。截止到2020年4月28日,科创板受理企业数量已经达到250家,其中已发行104家,已完成企业挂牌上市99家,终止审查15家,终止注册2家。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认为,按行业主题看,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96家,占比高达38.4%,其次是生物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分别占比为22%和18%。以上市标准来看,采用上市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切累计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或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申报企业最多为211家,占比84.74%,其次是采用上市标准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占比为7.23%。

资金募集方面,105家企业募集金在5-10亿元,88家企业募集资金在5亿元以下,26家企业募集自己在10-15亿元。业绩方面,257家科创板企业2018年平均营收11.02亿,其中,中国通号营收最大为400.13亿元,海泰新光收最小为0元,其2018年平均净利润0.86亿元。其中,中国通号净利润最大为34.09亿元,海泰新光净利润最小为0亿元。资产方面,科创板257家公司2018年平均资产为16.37亿元,其中,中国通号资产最大为796.79亿,深科达产最小为0亿。

从2019年7月22日第一批科创板企业上市至今,科创板运行已有9个月。据中山证券统计,从市场表现来看,股价走势在经历市场充分博弈后,可以看出随着科创板挂牌上市企业逐步增加,市场热度已经有所降温,或将正在转向理性。截至4月28日,99家科创板企业最新融资余额为81.33亿元,最新融券余额为25.58亿元。市值方面,科创板总市值为13449.6亿元,其中总市值最大的为金山办公(1178.77亿元),总市值最小的为迈德医疗(23.4亿元)。市场活跃度方面,99家企业上市首日平均涨跌幅达到134.58%,上市首日平均换手率为74.57%。收益率方面,平均中签收益率达到99.3%。估值方面,99企业平均估值达到49倍,中位数为62倍。

中山证券研究员蔡娜认为,从科创板首批25家上市公司发行市盈来看,其均值为53倍,30倍以下的只有一家公司,50-80倍的有8家公司,80倍以上的有一家。蔡娜认为,总体而言,科创板新股与A股其他板块不同,其采取完全市场化定价方式,在此原则下,新股定价更加取决于机构投资者的专业能力,因此科创板有着一套属于自己的估值体系,同时随着新股供给常态化,估值将逐步回归理性。

科创板投资者结构方面,根据上交所发布的科创板相关制度和配置指引来看,相较于长期以散户为主的A股其他市场,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个人投资设有50万元的门栏)和投资产品(上交所推动设立一批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并允许战略配售基金进行投资)的设置,更有效地将市场投资结构由散户主导转向以机构为主。与此同时,市场投资者结构的转变,将有望帮助科创板提升市场的价格发现能力。

李湛表示,科创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创新试验田”,不管是在制度、财务指标考核、市值测试及估值体系等,都带来了很多的开创及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尝试。“注册制”成为了设立科创板的试点制度,将股票的发行门槛直接降低,形成一种宽进严管的模式,这样更加灵活的考核标准机制可以让更多企业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科创板采用注册制,企业的价值是由市场价格来决定,是一种市场化发行的方式。科创板采用市值测试将有效使得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成为培养中国优秀成长企业的平台。

2020年4月27日,创业板正式试点注册制改革。对此,李湛认为,对比科创板而言,创业板在盈利要求、跟投机制、投资者适当性、退市制度及未来定位发展等方面均有所不同。盈利要求方面,此次创业板改革,设立了新的三套上市标准,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而对于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设立了新标准,但在一年内暂不实施,待一年后再做考量。而科创板是以市值作为标准,设立五套上市标准,且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因此可以看出,创业板对于企业盈利是有一定要求,但整体的上市条件低于科创板。

跟投机制方面,李湛认为,创业板并没有像科创板注册制一般,硬性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项目进行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进行强制性跟投,整体的跟投机制较为灵活。投资者适当性方面,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新添加一项个人投资者门槛,其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等门槛,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可以看出,相较科创板设置的个人投资者须满足50万资产和2两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门槛低了许多。退市制度,此次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退市指标,较科创板的3亿元门槛提升,但整体退市制度基本相同。

李湛指出,对于未来定位发展,科创板主要是覆盖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而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未来,创业板借鉴科创板注册制运行一段时间的经验,结合自身板块的优势及未来定位发展,创业板的改革将帮助成长型的创新企业得到更好的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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