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在大庭广众下抢记着手机的人会是什么结果?

彭水水手


记者是《宪法》赋予的舆论监督权,探寻事情真相是记者最基本职责。记者采访是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妨碍、阻扰记者依法采访应以《刑法》妨碍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抢夺记者手机应以《刑法》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都市报记者杨春


4.21号红星新闻、上游新闻等多家媒体称经家属同意后采访“河南4儿童下葬”,在陵园门口,记者们遭到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员阻拦、推搡和殴打。有两名记者手机被抢,有记者衣服被撕烂、眼镜被踩坏。而被抢夺的手机归还后通讯录,以及录制的视频都被删除了。这件事情一出迅速登上热搜,又让这次河南4名儿童被埋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这之后河南的官方给了两个回应。

河南原阳县称打人者是死者家属,因为不同意采访与记者发生矛盾,然后村里嘛,不好控制。

新京报记者联系新乡市委书记,其表示,已经责成当地抓紧时间,一是彻底调查处理此事,二是目前当地已经跟记者联系上,“我说一定要赔礼道歉,不管是什么人,都不该发生这个事,绝对会依法办事。”

对于这件事,网上有支持记者追查真相的,也有说拍人家下葬吃人血馒头的。我更倾向于前者,现在的社会任何媒体监督也需要媒体监督,我相信每一个媒体人都明白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与危险,他们也只是想要呈现在大众面前一个真相而已,没有大众的关注哪来的热度,河南这次事故本来就涉及违规违法的事情,我想家属没必要如此对待记者。

至于最终的处理,归还手机道歉必不可少,对于违法者,也希望严惩不贷。


莞尔手工坊


本地人回答一下吧。

如果这个事情越闹越大,那当事人肯定会受到严惩。

但是如果慢慢的没什么关注,最后肯定是不了了之。

永远不要小看一个村,一个镇,一个县的能量。

这么说吧,如果发生在北上广深或者其他知名城市,这种事情反而很好很快解决。

反之如果发生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处理起来难度极大,说不定这个地方就翻天了。

我不知道全国有多少个小“独立王国”,应该是有的吧。

大家随便网上搜搜,就会发现有很多蛇鼠一窝的地方发生的案件,一眼就可以确定有问题,但是就是解决不了。

对于这种事情,我觉得还是慎言吧,为四个孩子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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