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每週一課《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學習培訓會

為了進一步規範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保障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回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4月24日上午,在局會議室組織相關執法人員進行每週一課《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知識學習培訓會。

缺陷產品召回是國際通行的產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產品進入市場並已銷售給消費者的“後市場”救濟制度,是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包容審慎管理措施。培訓會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局副調研員王勇老師為全區市場監管工作者和消費品生產企業重點講解5個方面內容:一是增加了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消費品的安全負責的總原則,同時重申生產者是消費品召回第一責任人;二是在實行國家和省級二級監管的基礎上,賦予各省更大的自主權;三是取消目錄管理,並調整適用產品範圍;四是明確生產者和其他經營者的消費品重大事故及危險報告義務;五是明確違規法律責任,實施召回信用監管等關鍵知識點。

通過此次學習培訓,執法人員在消費品召回管理執法檢查知識方面得到了加強和拓寬,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一定的提高,為促進消費品召回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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