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了解过比特币、区块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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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过,确实能赚钱,不信看截图”
......
“高大上”的行业术语
令人心动的赚钱方式
让人艳羡的成功经验
当这些组合在一起时
你以为是天上掉的馅饼正好砸你头上吗?
不!
也有可能是陷阱
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看这起
利用山寨的“比特币”投资
实施诈骗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陈某、刘某、毛某三人合伙搭建了“Btc Club”网站,即“比特币”投资网站。但是,这个“比特币”网站,其实是山寨的。
刘某负责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比特币”投资广告,通过“高收益低风险”等噱头招揽用户到平台内进行短期的投资,在用户注册“Btc Club”平台后,将其拉入事先创建的投资交流微信群。
为进一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毛某注册了16个微信小号,在群内扮演不同的客户,向新进群的受害人介绍“比特币”的信息,或者分享自己通过投资“比特币”虚假盈利的截图,让原本还处于观望状态的受害人放松警惕,相信在该平台投资可以赚钱。
而陈某则在群内扮演“导师”的角色,主要是指导新进群的受害人充值购买“比特币”进行投资,然后通过后台操控“比特币”的价格,让受害人一开始小额获利。他还重点向群内对“比特币”投资一知半解的用户答疑解惑,慢慢获得被害人的信任。
一旦受害人加大投资,最后往往会亏得血本无归,而被害人充值的钱,早已被转移到陈某的支付宝账户中。由于方式比较隐蔽,大部分受害人往往会以为是正常的投资亏损,却没想到自己早已踏入了别人预设好的陷阱中。
2018年9月,其中一名被害人李某在“Btc Club”平台上多次充值交易,但其间尝试提现未能成功,最终投入资金全部亏损。渐渐地,李某起了疑心,觉得这是个骗局,所以向宁海县公安局报案。
经查,2018年4月至9月底,仅仅5个月,陈某、刘某、毛某就以上述方式诈骗受害人70余人次,骗得款项15万余元,且涉及多个省份不同地区,涉案范围广。
法律分析
2019年7月,宁海法院对陈某、刘某、毛某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均系初犯,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损失并取得个别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综上,宁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投资理财已成为热门话题之一,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工具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更是频繁发生。虽然投资理财类的诈骗手段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犯罪分子主要就是抓住被害人贪图高额回报、一知半解迷信“内部信息”等弱点,诱骗他人财物。
因此,投资者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注意风险防范↓
一是明白“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个道理;
二是对投资网站、投资顾问等存有“戒心”,对于不确定、不熟悉的理财项目不轻信、不盲目、不跟风;
三是自觉抵制诱惑,对“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理财项目要冷静分析,多与懂行的朋友或专业人士交流,审慎决策;
四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当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宁波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