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领先 东营出台补贴性企业职工培训文件

全省领先 东营出台补贴性企业职工培训文件


近日,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东营市在全省领先印发《东营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后,又在全省领先出台的加强补贴性企业职工培训组织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系统梳理了东营市现行企业职工培训政策,同时在培训单位确定、培训重点、培训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所指培训单位一般是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对新兴产业、新业态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受企业委托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的,也可承接各类企业职工培训。

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政企共育”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对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围绕石油化工、橡胶轮胎、有色金属、石油装备、新材料等东营市主导产业或新兴产业开展项目制培训。

补贴项目和标准方面,划分了四种情况。

企业职工经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单位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对应初级工标准)。

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等(每个班次不低于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单位补贴。

对“政企共育”培训项目,综合考量培训成本等因素,给予承办企业每个培训班次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金蓝领”培训项目,按照高级工1800元/人、技师2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补贴标准执行。

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依法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企业享受的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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