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官司一起吃 ——莒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案依法提起公訴

“當時就想著弄點野味吃,沒想到事情會這麼嚴重,早知道會走到這一步,當初說什麼也不會做這種傻事了……”一紙起訴書讓李某甲等人傻了眼。當初自己只是想在水庫邊下藥毒死幾隻水鳥“嚐嚐鮮”,如今水鳥沒吃成,反倒吃上了官司。


2019年1月14日,李某甲夥同李某乙到莒縣某村購買用於捕殺水鳥的藥物。16日,三人駕車至莒縣某水庫,將先前買好的藥物與現場採集的麥苗摻拌後撒放在水庫周圍,該地區鳥類進食該麥苗後陸續出現死傷,李某等人當場撿拾水鳥11只。當天莒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稱有人在某水庫周圍下藥獵捕水鳥。


“滿載而歸”的三人沒想到的是,他們回家的路上就遇到了警車,成了驚弓之鳥的他們又只好把“戰利品”沿途扔掉。“當天晚上我們三個打電話商量,準備出去躲兩天。”心有餘悸的三人當晚就定好了躲避追捕的計劃。


次日,欲駕車逃往青島的三人被公安民警抓獲。


經核實,李某甲夥同李某乙、孫某同使用藥品捕殺的水鳥數量共計58只,其中水鳥死體57只、水鳥活體1只(系白骨頂雞,經救治,於2019年1月19日被放生)。


野味、官司一起吃 ——莒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案依法提起公訴


被毒死的水鳥


經鑑定,送檢的55只鳥類死體中,黑水雞1只,其他均為白骨頂雞,均屬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即“三有”保護動物)。經鑑定,送檢的雞胃、白色粉末、麥苗均檢測出克百威成分。


野味、官司一起吃 ——莒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案依法提起公訴

白骨頂雞(網絡圖)

野味、官司一起吃 ——莒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案依法提起公訴

黑水雞(網絡圖)


莒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李某甲夥同李某乙、孫某同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狩獵罪追究三人刑事責任,遂向莒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與此同時,該院多次與縣林業、物價、公安部門溝通,固定、補充相關證據,林業部門對李某甲三人非法獵捕的水鳥作出價值認定。該院認為,李某甲等人使用禁用方法非法狩獵,嚴重侵犯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制度,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遂在正義網進行公告,督促、建議有權提起訴訟的有關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屆時,若無相關機關和社會組織期滿提起訴訟,該院將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莒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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