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好故事】追寻“女友”真实身份背后的骗局

【检察好故事】追寻“女友”真实身份背后的骗局

检察好故事

诈骗犯化身“美女”,利用网恋长线“钓鱼”,然后以看病用钱、公司周转等理由诈骗钱款。近日,顺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谭某等人提起公诉。

天上掉下个“好媳妇”

怎料是场精心编织的骗局

【检察好故事】追寻“女友”真实身份背后的骗局


“明天记得来北京西站接我哦。”收到“老婆”小丽的微信,阿军心里甜蜜蜜的,老婆只身一人不远千里探望自己,谁说网恋没有真诚的,这一次就是奔着结婚。


2018年11月,阿军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网友小丽,家在贵州,接触下来发现小丽是个孝顺持家的好姑娘,二人迅速确立了恋人关系,经常视频、语音聊天,阿军还得到小丽母亲的认可。


2019年1月,满怀期待的阿军早早赶到北京西站,然而过了约定时间也没等到小丽。上网查询,发现南宁到北京西的列车班次和小丽说的都对不上。再和小丽微信视频,却是一个男人接的,男子自称在保定火车站捡到手机。而阿军发现,南宁到北京西的火车根本不经停保定站。联想到之前小丽频繁向自己要钱,阿军才察觉被骗,立即报警。


经过侦查发现,微信上的小丽实际为男子敖某,其借用朋友柏某的身份信息实施网络交友诈骗,谎称看病需要用钱、开店没钱、给员工发工资等事由向阿军频繁借款共计人民币21400元。


经过周密的部署,民警于2019年2月抓获犯罪嫌疑人,但没想到,这次抓捕行动还有意外收获,与嫌疑人一起居住的几十人均有诈骗的嫌疑。

“传销”还是“诈骗”?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准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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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柏某和敖某,阿军被骗一案就此侦破,但与嫌疑人敖某同住的20人如何处理,侦查机关内部产生分歧。其他20人辩称误入传销组织,从事网络交友目的在于邀请新成员加入,按缴纳给组织的份数提升级别和返利额度。就除敖某外的人员行为定性、案件管辖,公安机关商请检察院介入侦查。


经领导审批,顺义区检察院电信诈骗办案组介入案件受理,办案组人员迅速与公安机关对接,熟悉案情的侦查进展。


经审查证据材料,案件承办检察官程传华认为:“该案与传统传销犯罪不同,虽然采用传销的人员管理模式,但行为的实质是危害不特定人的财产安全,应当定性为电信诈骗”。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阿军被骗时所在地在我区,其他人员实施犯罪与阿军有直接关联,可以并案侦查,该院有管辖权。


办案组认为,下一步侦查应当围绕是否成立诈骗犯罪集团、组织内部收取份钱后的资金流向、各嫌疑人实施诈骗所涉及的被害人人数及诈骗金额等犯罪事实收集证据。随后,顺义区检察院对该案中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数额较大”标准的13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证据审查为中心

引导侦查减少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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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0日,敖某等13人诈骗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组人员通过依法、全面、精细化审查在案证据,审查案件与引导侦查同步,密切与侦查人员的沟通,就此案顺利提起公诉。


首要就是对能证实诈骗团伙有组织性的客观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程传华说到,“我们用了一周的时间专门审查手机恢复数据和微信交易记录,从嫌疑人手机恢复的数据中发现了手写授课笔记。”


在这些记录中,清晰标明了该团伙实施诈骗的四步法则:一是摸底,即了解对方的感情经历、生活经历、兴趣爱好等,强调聊天要用心、投入、耐心,注意多使用语气词,给对方留下会撒娇可爱的印象;二是诉苦,如称自己是单亲家庭、还有弟弟、父母生病住院,打造成一个能吃苦又孝顺顾家的女性人设。期间如对方索要照片或语音、视频,男性嫌疑人根据组织内领导的调配,由同住的其他女性成员代替语音、视频;

三是确定关系,如果进展顺利与目标对象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多将自己身边的事情分享给对方,表达出对对方的信任和依赖,并透漏出有嫁给对方的念头以表明交往的真诚;四是索要钱款。称自己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独在异乡,无人帮忙,或称心情不好想出去散散心,引出要去找对方的话题,但称自己没钱,需要路费、住宿费等。


第二步,检察人员将重点转向全面审查有无遗漏犯罪事实或遗漏嫌疑人。一是筛选出疑似被害人,继续引导侦查。将转账金额达3000元以上,微信聊天记录能判断男女朋友关系和无微信聊天记录但单笔交易含有520、999等特殊数字的两类微信账号均列为疑似被害人,引导公安机关核实被害人真实身份信息,收集被害人陈述,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微信交易记录,最后综合认定追加25名被害人,嫌疑人的诈骗金额最高的总计6万余元。二是追诉遗漏嫌疑人。综合微信聊天记录、微信交易记录、多名嫌疑人的供述,顺藤摸瓜,找到敖某的上线汤某,根据微信账户的注册信息、辨认笔录确定其真实身份信息,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函,目前该人已追诉到案。


最终,检察官认定这是一个以传销模式进行管理的电信诈骗团伙,组织内部分为总经理、经理、主任、主管、业务员五个大等级,主管以上层级又细分大中小三个小层级。嫌疑人谭某为该团伙“领导”,他按照上层人员指示承租了天津武清区某小区房屋,安排组织内成员共同居住,统一作息,互相交流网络交友骗钱方法,诈骗手法为以女性身份注册交友或婚恋平台,寻找到合适的目标后加添加成微信或者QQ好友,假意与被害人交往,后以生病等理由向被害人要钱,诈骗所得每3900元算作一份,上交组织会计,根据所交份数提升级别和返利数额。


判决结果

最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因谭某为成员提供生活保障,应当对居住在承租房屋内的其他嫌疑人诈骗数额承担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余被告人因诈骗数额不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六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至二万元。

供稿:程传华、葛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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