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司法所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防範和化解“民轉刑”命案的發生

柳林司法所根據上級工作安排,在本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自2019年12月開展此項工作以來,鄉村兩級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32起,其中涉及重大群體事件3起,防止“民轉刑”案件1起。我們的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成立防範和化解“民轉刑”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鄉黨委、政府成立了“柳林鄉防範和化解民轉刑工作領導小組”,將此項工作擺上鄉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綜治、公安、司法、鄉村調解組織各司其職、互相協助,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是細化任務,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該鄉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將公安、司法、綜治及鄉村級調解組織的任務具體化,做到目標明確,任務清晰。在此基礎上,認真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在近4個月的工作中,鄉村兩級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達32起。在此基礎上將各類矛盾進行歸類,只需要村級調解組織就能解決的問題由村級來解決,能當場解決的決不拖延,不能由村級解決的及時上交鄉一級來調處。

三是抓好重大矛盾糾紛的集中督辦。在村級調解的基礎上,針對重大易轉刑的矛盾,鄉黨委政府成立了由公安、司法、信訪、綜治組成的調解工作組,對當事人進行集中攻堅調解,在全面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分別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一次不行就進行兩次,兩次不能就進行三次,直到雙方當事人均達到滿意。在集中督辦中該鄉盧衝村的胡某某與甘某某因合同糾紛,甘某某揚言如不能處理好將殺死胡某某全家。得知此情況後,鄉綜治辦、司法所及時介入,分別向雙方瞭解情況。得知二人在安徽六安承包工程,工程結束後胡某某獨自一人將工程款結算,對甘某某隻按工人結算工資,甘某某認為是二人共同承包,應分得工程的部分利潤,從而引起糾紛。為調解好此糾紛,鄉綜治辦、司法所邀請所在村委會共同進行調解,在經過多次調解後終達成協議,從而避免了一場因合同糾紛引起的“民轉刑”命案的發生。

四是加強法治宣傳工作,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為防止各類民事法律糾紛最終轉化為刑事命案,柳林司法所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各村法律顧問的作用,在各村開展普法宣傳,自2019年12月開始,柳林司法所與河南天賓律師事務所、河南同信律師事務所在全鄉13個村開展普法宣傳13場次,共有近4000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法治教育,為避免“民轉刑”命案的發生起到了很好的預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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