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貝必佳母嬰用品涉嫌違反廣告法 被監管部門處罰1000元

中國網財經4月23日(記者 李靜)近日,廣東貝必佳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必佳母嬰”)在某電商平臺的店鋪銷售佳寶萊孕婦橄欖油時,宣稱該產品為“預防妊娠紋專用護膚品”,涉嫌違反廣告法,被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1000元處罰。

據瞭解,廣東貝必佳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的網店店鋪名稱為“佳寶萊官方旗艦店”,實際備案名稱:“佳寶萊旗艦店”,主要銷售化妝品。2019年10月10日,貝必佳母嬰開始在網店上架銷售佳寶萊孕婦橄欖油,該產品實際名稱為佳寶萊孕產橄欖油,生產許可證號:粵妝20170015。

據悉,貝必佳母嬰為增強其所售化妝品吸引力,提高銷量,在網店的網頁上宣稱佳寶萊孕婦橄欖油為“預防妊娠紋專用護膚品”。由於佳寶萊孕婦橄欖油是一款普通化妝品,並非藥品,當事人發佈上述使用“妊娠紋”文字內容的廣告,易使化妝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同時,貝必佳母嬰委託他人設計、製作含有“妊娠紋”文字內容的網頁,共計支出700元。經核實,貝必佳母嬰的廣告費用為700元。

越秀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貝必佳母嬰作為廣告主,在化妝品廣告中使用醫療術語“妊娠紋”,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000元。

本文源自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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