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通報8起知產典型案例 涉小鴨寶馬等商標專利

經濟導報記者 吳淑娟

21日,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在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8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頂呱呱”商標不予註冊案

“小鴨”是濟南某企業從上世紀70年代末創建並經營至今的馳名商標,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小鴨小鴨頂呱呱”成為流傳一時、耳熟能詳的廣告語,企業註冊有“小鴨頂呱呱” “小鴨聖吉奧”等商標。

2017年,該企業對山東某公司的“頂呱呱”商標申請提出異議。被異議商標申請指定用於第11類“廚房用抽油煙機;電動乾洗機;電吹風;空氣消毒器”等商品上。

2019年7月3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後認為,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商品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功能、用途等相同或者相近,屬於類似商品。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在文字呼叫、含義、圖形要素、風格等方面相近,因此雙方商標已構成使用於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並存使用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規定,決定不予註冊。

●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銷售商標侵權口罩

2020年2月4日,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丁某某銷售假冒侵權3M口罩。經立案調查核實,本案共涉及侵權口罩3050個,違法經營額47550元。

丁某某銷售的口罩經商標權利人鑑定確認。已構成銷售侵犯註冊商標“3M”專用權口罩行為。根據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證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沒收扣押的侵權商品,並處罰款25萬元。

●濟南某公司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案

2019年1月1日,濟南某公司委託生產“硒薈寶”共計2520瓶用於銷售。截至查獲之日,已銷售上述標有註冊商標標識的“硒薈寶”540瓶,違法經營額共計37.8萬元。該行為構成冒充註冊商標,同時屬於使用“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勳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該案當事人同一違法事實同時構成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以及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標誌作為未註冊商標使用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制止,限期改正,罰款38000元。

●山東某汽車配件公司“BMW”寶馬標識商標侵權案

2019年6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山東某汽車配件公司銷售侵權的標註“BMW”寶馬標識的汽車配件。當事人低價打包購進標有“BMW”寶馬商標標識的減振器、後視鏡片、噴水槍、剎車感應線、支架在市場銷售。經商標所有人鑑定,為侵犯“BMW”寶馬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違法經營額合計17104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商品,罰款17104元。

●某建築工地使用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9年10月25日,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某建築工地正在使用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現場檢查時,當事人已經將17桶塗料用到外牆裝飾,剩餘89桶。經認定,上述涉案塗料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違法經營額9540元。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侵權塗料89桶;處罰款20000元。

●智能酒罈專利合解案

景德鎮某公司認為山東濟南某公司生產、銷售、許諾銷售的“智能酒罈”涉嫌侵犯其四項專利權,要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理。2019年10月15日,經市場監管部門審理,引導雙方當事人在專利是否侵權方面做出自我判斷,為後續的調解提供有利的基礎。雙方當事人面對面進行了充分論述和辯論,對證據進行了充分的展示和質證,最終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從控辯雙方變成了合作伙伴。

2019年4月28日,青島某公司認為濟南某玩具商行銷售、許諾銷售的玩具娃娃涉嫌侵犯(ZL201530180584.0) “玩具娃娃(蘿莉菲兒)”外觀設計專利權,要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理。經過市場監管部門審理,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濟南某玩具商行同意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涉案玩具娃娃,並向青島公司支付了一定數額的資金。

2019年12月1日,當事人開始生產銷售商標侵權白酒,當事人使用灌裝器將普通白酒灌入酒瓶包裝,生產商標侵權的某大麴“青瓷”白酒,共計60箱(每箱6瓶),並組織銷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對當事人決定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以沒收扣押的全部商標侵權商品、原輔材料和生產工具,以及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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