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35元洗破限量球鞋,杭州小老闆被索賠3.65萬!法院判了

來源:蕭山法院

標價千餘元的名牌球鞋被炒到數萬元,如果這樣的球鞋被擦鞋店洗壞了,怎麼賠,法院會如何認定?4月22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就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起因洗護不當導致的服務合同糾紛案。


去年7月,原告小偉(化名)在杭州某店鋪買到一雙名稱為AJ1OW的聯名芝加哥白黑紅限量球鞋,購買價格為3.65萬。同年10月,他將球鞋送到被告大劉的擦鞋店清洗,收費35元。三天後,小偉取鞋時發現兩隻鞋面均不同程度受損,其中右鞋的鞋面已被大劉(化名)自行更換了非原裝鞋面。小偉要求大劉按購買價賠償遭拒,今年2月24日,小偉將大劉訴至蕭山法院。


收費35元洗破限量球鞋,杭州小老闆被索賠3.65萬!法院判了

收費35元洗破限量球鞋,杭州小老闆被索賠3.65萬!法院判了

△案涉球鞋


小偉認為,大劉的擦鞋店註冊時間為2012年,具有較長從業時間,理應瞭解球鞋在行業內的價值。而且小偉自購買球鞋後的三個月內十分愛惜,僅穿過幾次,成新度較高。大劉表示,雖然小偉提供的票據顯示他在商鋪的購買價格是3.65萬,但該雙球鞋的出廠價為1880元,自己對於球鞋受損的事實無異議,願意修復鞋面,按出廠價1880元進行賠償,並另行適當補償1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案涉球鞋的價值不能僅根據出廠價進行認定,其實際價值應包含升值空間價值,且升值空間佔據了主要部分。被告大劉洗鞋導致球鞋價值基本全損。結合球鞋的折舊率、實際使用時間、鞋子殘值等因素,在平衡雙方利益的基礎上,認定球鞋購買價格的60%即2.19萬元作為原告損失,並判令大劉限期支付該款。(蕭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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