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朋友,今天警事小編想和大家分享幾組觸目驚心的數據,就在剛剛過去的11月,咱們白雲區一共發生了
143宗網絡婚戀、交友類詐騙。其中108宗是通過微*、Q*認識聯繫的;
另外35宗則是通過各大婚戀、交友平臺結識的,抖*、陌*、探*、珍*網、世*佳緣、快*、百*網憑藉廣大的用戶基礎與便捷的註冊流程,成為當之無愧的“行業領軍者”。
分享完這組數據
在此警事小編不禁想問大家幾個問題
也想問各大婚戀、交友平臺幾個問題
沒被點到名的平臺也不要暗自竊喜
只是因為篇幅有限
Q1:珍*網真的可以找到真愛嗎?
11月12日,A女士到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同和派出所報警稱,10月13日其在珍*網上認識了一名男自稱香港人的網友並互加了微*,一番甜言蜜語後二人迅速確立了戀愛關係,每天都在微*裡談情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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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該男子對自己說想讓她到香港打工,穩定後便與其結婚。熱戀中的A女士當即答應了對方的求婚,隨後該男子對A女士說想到香港打工的話,要先給他一筆錢用來申請勞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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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愛情衝昏頭腦的A女士沒有多想,便通過支*寶給該名男子轉了10次錢(合計127000元),然而令A女士沒想到的是11月11日光棍節那天再次與該男子聯繫的時候,竟發現再也聯繫不上對方了……
Q2:抖*真的可以找到知音嗎?
11月21日,B女士到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三元里派出所報警稱,其在6月份開始從自己發佈的抖*評論上認識了一名自稱在阿富汗服役的“美國部隊少校金格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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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雙方加了Q*好友聊天后,迅速發展成為網上戀人關係,雙方聊天中以夫妻名義互相稱謂,對方還說很快退役來到中國與其結婚,並一起發展經營酒店事業。在隨後的聊天中,對方稱在戰鬥中腿部受傷,部隊有一筆80萬美元的獎勵金,要寄給該女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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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騙取女子信任後,8月12日至11月7日期間,該女子通過自己名下及家人的3個帳號分別向對方提供的9個銀行賬號陸續轉賬11次,金額合計約人民幣202.8萬元,分別是以運費、海關罰款、申請退役託關係等費用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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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女子稱沒錢時,對方要求她通過將房產抵押及網上貸款的方式借款再轉給嫌疑人。該女子家人發現後懷疑是詐騙,馬上到三元里派出所報警,女子也因借貸不成功,未造成更大的金錢損失。
Q3:百*網真的能夠百年好合嗎?
11月25日,C先生到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人和派出所報警稱,11月18日其在百*網上認識了一名女子,抱著結婚的目的,二人相談甚歡,一來二去便確立了戀人關係,通話中女子嬌滴滴的聲音更是讓C先生欲罷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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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該女子對C先生說今天她家的工廠搬遷,來了許多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作為自己未來的老公是不是也買一些發財樹捧捧場。隨後該女子發給C先生一個電話號碼,讓其聯繫這個號碼訂購發財樹,然而當時C先生忙忘了,並沒有如約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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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忘沒關係,該女子卻炸了毛,11月25日一早便聯繫C先生質問他為什麼沒有訂購發財樹,這讓她很沒面子,家人也很不開心。無奈之下C先生只好聯繫她提供的電話號碼,花了10000元買了6棵發財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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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定完發財樹,C先生想打電話給該女子問她怎麼送過去的時候,卻發現對方電話竟然關機了……
看完這幾個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
想必大家心中都已經有了答案
在此小編給大家提個醒
在網絡交友過程中務必提高警惕性
理性判斷對方是否真的值得託付
而不是等待你上鉤的騙子
婚戀、交友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須以雙方的信息誠信為基礎
如果網友的註冊信息失實
就給交友埋下了隱患,甚至陷阱
就為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了“便利條件”
甚至可能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掩護
而作為婚戀、交友平臺有責任更有義務
嚴格推動實名認證和實名註冊制
對此法律早有明確要求
《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佈、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以此為依據,2017年9月,民政部等三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青年婚戀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婚戀網站須嚴格執行實名制。顯然,婚戀網站實名註冊是剛性的法律義務。
從法律角度看,婚戀網站的主體性質等同於實體婚介機構,屬於網絡婚介,故也要承擔與婚介機構同樣的用戶信息審查義務。
婚戀網站與用戶之間屬於居間合同關係,如果用戶由於相信婚戀網站中存在的虛假信息或者誤導信息,並且與該網站的用戶交往,遭遇騙婚或者遭受財產或人身損害,受害者首先應當找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找不到侵權人,婚戀網站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民事責任,要履行居間合同裡的居間人所應當履行的居間義務。
如果索賠未果,又由於婚戀網站提供信息不準確,受害者可以起訴婚戀網站。
無論是為了用戶利益,還是為了己方利益,婚戀網站基於居間合同責任必須對用戶註冊信息承擔謹慎審核把關義務,不能放寬條件、降低門檻,不能只進行形式審查或鬆散審查。
目前,儘管一些商家提供虛假身份材料、註冊手續或者提供代註冊服務為虛假註冊開闢了新的路徑,也在一定程度上對虛假註冊進行了再偽裝,但這不能成為婚戀網站推卸審核責任的理由。
用戶註冊信息最終還是由婚戀網站審核把關,無論哪種形式的虛假註冊能夠通關,都說明婚戀網站對法律義務的執行還普遍有點“軟懶散”,沒有下決心、動真格對用戶註冊信息進行全面深入核查。
《網絡安全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網絡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最後警事小編想說
上面羅列的法條與觀點
想必婚戀、交友平臺比小編研究的更為深入
希望你們研究的是如何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而不是研究如何規避責任、維護自己的利益
請你們在賺錢的同時,摸摸良心
恪守嚴格審核的法律底線
好好管管在你們平臺上打著婚戀幌子
騙炮、騙錢的渣男、渣女
不然譴責你們的聲音
只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