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檢察院著力做好全市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

按照全省檢察機關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電視電話會議的安排部署,市檢察院對全市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及時下發了《關於做好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的通知》,對全市檢察機關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進行再部署,並要求各基層院檢察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對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檢察監督。


市檢察院著力做好全市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

2月28日,市院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車建麗帶領市院刑事執行檢察干警到平定縣、盂縣看守所,再次對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期間,車建麗專職委員詳細瞭解了看守所後勤保障情況、防護用品配備及防控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備勤民警管理情況及遠程提訊工作開展情況,並就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及派駐檢察室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看守所民警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切實肩負起自己的職責,杜絕僥倖心理,加強對隔離備勤民警的管理,切實防止出現輸入型病例。駐所檢察干警要切實肩負起監督職責,創新監督方式方法,要借鑑其他市院經驗做法,抓住監督重點,使監督取得實效;要做到防疫辦案兩不誤,協調看守所做好遠程提訊工作,防止因疫情防控發生超期羈押,切實保障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開展。


市檢察院著力做好全市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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