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建旻受賄案再審立案:“我遭到了非法取證”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鄧全倫


中國證監會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前專職委員韓建旻,犯受賄罪,經歷一二審,已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近日,他向貴州省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立案再審,要求依法改判。


4月27日,法院通知韓建旻家屬:“再審已立案”。


韓建旻一審庭審以來都在喊冤:“我在偵查階段遭到了偵查人員的非法取證,他們甚至以家人自由相威脅獲取我的不真實供述。”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顯提出,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應當排除。二審期間韓建旻和辯護律師向法院申請啟動非法證據排除。弔詭的是,在已召開排非庭前會議,後又轉為書面不開庭審理的情況下,法院作出裁定,對排非申請斷然拒絕。


非法取證是否存在,在韓建旻一案中遂成羅生門。在這背後偵控辯審諸方之間到底發生了怎樣的博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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