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探索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 助“边缘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作为小雨的父母,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的监护和管教是存在疏忽和不力的地方的,今天请你们过来主要就是探讨一下对她的监护教育中,有哪些可以改进的地方,防止类似甚至更严重的情况再次发生。”9月23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内,一场亲职教育工作正在开展。

被谈话的两人是一对夫妻。今年8月,两人17岁的女儿小雨(化名)在与男友张某同住酒店时,陪同贩卖毒品的张某取货送货。公安机关随即以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考虑到小雨作为其女朋友仅陪同前往,未对张某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起到实质性的帮助作用,且系未成年人,遂对小雨予以了口头警告教育。

为了使小雨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及时矫正自身行为偏差,避免涉足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该院未检检察官决定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对小雨进行法律训诫,并对其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工作。

“我挺后悔的,以后不能别人说什么就去干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不能碰,只要是不敢跟妈妈说的事情,都不要去做。”谈话过程中,未检检察官结合案例,对小雨涉及案件的罪名、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交友、恋爱和服从父母监护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和分析,让其对自己的行为有更深刻的认识和判断。面对检察官真诚的沟通,小雨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会听从父母的监督和管理。

9月23日一早,小雨的父母也来到该院,在亲职教育中与检察官就小雨的教育问题进行了探讨。“孩子现在在外面读书,一个月回来一次,平时沟通的确挺少。”小雨父母坦言,对孩子的交友的确存在疏忽的现象,闻到孩子身上有烟味,询问无果后也没放在心上。检察官表示,孩子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会出现不同的问题,且随着时代的变化,面临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一定要不断学习和使用多种教育方式,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了解孩子不同阶段的情况,才能实现有效管教,做合格的父母。随后,检察官从强化日常监管教育、加强情感沟通交流、提升父母管教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小雨的父母有效履行监护责任。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不乏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未成年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且有涉罪风险的现象,如何处理类似情况,更好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该院未检“向日葵工作室”将继续积极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和家庭教育制度,让更多未成年人向阳而生、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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