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异地阅卷帮助律师解难题

“请问我们可以异地阅卷吗?”10月22日上午9时许,夷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接到了一个来自杭州的电话。律师周先生表示,自己因故无法前往宜昌,希望能申请异地阅卷。

接到周先生的电话,夷陵区院耐心回复,告知其可以前往当地基层检察院,申请协助异地阅卷事宜。当天上午10时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与夷陵区院取得联系,就律师三证与电子卷宗异地传输等工作进行了沟通与尝试,双方协定先通过检察机关内网邮箱传输案件卷宗,再由拱墅区院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周律师异地阅卷。

“非常感谢你们。”当天下午15时,周律师在拱墅区检察院完成了异地阅卷,并向两地检察机关表达了感谢。

这是夷陵区院受理的首例律师异地阅卷申请,今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相关要求,通过异地阅卷减少了律师往返两地的时间成本,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是该院进一步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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