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已經拖欠房租兩年多,聯繫不上,是否可以處理他留下的物品?

星雲鎏


這種情況我遇見過,如果和租客的合同到期、一直沒有聯繫到,可以先打110報警,畢竟留個報警記錄安全點,一般這種情況110正常是不出警的,然後去小區聯繫物業工作人員,打開自己的手機視頻記錄和物業人員一起去房子裡打開房屋清點剩餘物品。防止有貴重物品存在。切記自己不要單獨隨意開門。因為我們簽訂租房合同裡面都有一條協議,如果房屋到期沒有繳納下期租金並且逾期7天有權處置房屋內物品。



鹽城米爸


租房就怕這樣,你可以報警,公示登報,把他所有的東西拍照下來,報警當著警察清點他的東西,我估計他不可能要了這東西,假設他哪一天來,哪天來算計?讓他把以前的房費都付給你,你告訴他,我已經報警了 ,你應該訂合同時就跟他說好,不能拖欠房租,如果拖欠房租,馬上解除合同,限日期搬走,我覺得他不會再來了,處理他東西,就怕以後他找你麻煩,所以還是選擇報警吧!



淑敏1955


這種情況雖不多見,但也時有發生,甚至隨便搜索一下,多數人竟然是認為房東無權處置租戶的物品。

但是編者不認同這個觀點。房東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

我們知道,房主是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在相互約定並交了租金後,出租方是把房屋的使用權在有效的時間內轉交給承租方,也就是租戶手裡。

那麼在超出了有效時間之外,雙方又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租客繼續把物品放在未交租金的房間裡,這就是一種非法獲利行為。這種行為本身侵犯了他人的房屋使用權。

這種行為既然是侵犯了出租方的合法權益,房東當然有權利將侵犯權益的物品進行處理。

就好像有人拿刀把你逼到牆角,還對你說,你不要亂動,否則受到傷害是你自己的責任。如果有人說你無權處理前租戶的東西,咱們大可用這個問題來反問他,請他說說該怎麼辦。

有的案例還存在房東處理的前租戶物品裡面有值錢的東西,房東應該賠償的情況。這裡也舉例論述一下。

如果有人將一堆垃圾倒在你家門口,該不該清理?能不能清理?清理完了,倒垃圾的人過來跟你說垃圾裡面有金銀首飾,讓你賠。當然不賠了。一堆垃圾和一堆黃金的性質是一樣,都是屬於非法侵害他人權益的物品。簡單說,都是作案工具。既然物品本身的性質是非法的,也就不存在經濟意義上的價值了。

延伸閱讀:以後自家門口或者不允許停車的公共區域,都可以立個告示。不管是垃圾還是路虎,亂停亂放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亂停等同亂倒垃圾,受害人有權清理。

以上是對本案例從法律角度加以分析。現實生活中,能夠協商解決當然最好了。如果最後確實聯繫不上租戶,需要處理遺留物品之前,最好還是找警察來做個證。

另外,由於現在是疫情期間,可能很多租戶無法及時交上房租,也無法及時清理物品,這種特殊情況當然要人性化對待,希望房東們寬鬆一些。

如果本文能讓一些不明事理的不良租戶不再胡作非為,也能讓房東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時不再畏手畏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