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執行法官聯繫不上怎麼辦?

郝兆霞


請問如果執行法官聯繫不上怎麼辦?

執行法官聯繫不上是十分常見的情況。目前法院處於案多人少的情況,而這種情況對於執行案件更是明顯。執行案件不同於普通的訴訟案件,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以及查封、凍結、扣押被執行人財產經常需要執行法官到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才能執行。很多執行法官也因此經常處於出差狀態,經常一出差就是一整週。想要聯繫法官確實也沒有什麼好辦法,一般便是多給法官的打電話,多跑法院,多郵寄材料。當然,也可以向法院信訪監察部門以及起領導部門反映情況。


葉律師


法院強制執行了可聯繫不到執行法官了,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時間是2年,可以讓法院重新執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2、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擴展資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海洋vlog


聯繫不上執行法官,可能有幾種情況,1法官換手機了,你沒有他的新的聯繫方式。2、法官調換部門,可能去了其他部門,或者法官離職都有可能。那麼你能做到就是到執行法院,一般在法院導訴臺都會查到每個法官的座機聯繫方式。如果換執行法官,你也可以查到新接手你案件的法官。


周律師Lawyer


(可以打印一份催法官執行材料,用郵政快遞發給他,快遞填單寫清發的什麼材料,保留好發件單,再給一個月時間。這個不是法律程序,留點餘地)如果再聯繫不上可上法院監察室和紀委投訴,六個月不執行申請上一級人民法院執行。



旅人阿君


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


用戶848440940784


沒辦法,天大由天。


天翼用戶6469612747560


打12345反應


如臨大敵123


拿液化氣炸


上粱不正下粱歪


打110


娜兒在日本


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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