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依法養犬,城市更文明

□ 盛 榮

4月15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株洲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規定了犬隻強制免疫制度,城市養犬應當對犬隻進行免疫並取得免疫證明。居民養犬每戶或者每單位限養一隻。禁養危險犬隻。養犬人因違法養犬在兩年內累計受到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五年內不能進行養犬登記。(詳見本報4月19日A01版)

從上述新聞可以看出,《條例(草案)》正式跟市民見面已越來越近。當下,確實需要用法律為不文明養犬套上緊箍,讓依法養犬成為社會的準繩。

依法養犬,可以拭去文明城市的汙點。查閱近年來本報的社會新聞,犬患成為繞不過的內容。2011年11月,雲龍示範區王姓居民自家養的藏獒突然發狂,咬了主人11口,一家人翻牆逃生;2016年5月10日,荷塘區金鉤山一帶,6小時內,兩條瘋犬到處逃竄,連傷3人;2018年4月28日,天元區10名群眾被瘋犬咬傷……更有調研數據顯示,2019年我市約有犬隻5.3萬隻,但接種了疫苗的犬隻僅1萬隻。不文明養犬,除了導致犬隻傷人,其引發的噪音、便溺等情況更易造成鄰里糾紛,這些都讓文明城市蒙上汙點。

依法養犬,可督促養犬人承擔起必要的社會責任。2011年,我市就出臺了《株洲市犬類管理辦法》,市民文明養犬意識有了一定的改善,不文明養犬行為得到一定製約,但《辦法》是規範性文件,威懾力相對較弱。如果《條例(草案)》正式實施,對於養犬人的威懾力就強得多。

依法養犬,包含著用法律溫暖動物的初衷。2018年,我市愛犬人士與“滅狗團”在線上、線下激烈交鋒,成為輿論熱點。筆者認為,這類交鋒的出現,在很多程度上是缺少法律準繩,以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條例(草案)》一旦出臺實施,無論對市民,還是對養犬人,都是一種保護。

依法養犬關乎城市文明,關乎每位市民的安全感與幸福感。《條例(草案)》一旦出臺實施,必將讓依法養犬成為市民的一種習慣,文明養犬才會逐漸內化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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