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快報:提升治理“犬患”工作開展效果

4月15日上午,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聯合組織召開聽證會,結合2019年12月27日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佈的《秦皇島市重點限養區居民個人禁養烈性犬品種名錄和大型犬標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參會代表對養犬重點管理區禁養烈性犬品種和大型犬標準的意見和建議。

聽證會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城市區公安分局、寵物醫院、犬類經營服務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委會以及養犬群眾和不養犬群眾代表等參加了聽證會。 大家圍繞“重點管理區擬禁養烈性犬品種和大型犬標準”的主題,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和理由,並提出了意見、建議。

據瞭解,《秦皇島市養犬管理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於《辦法》屬於《立法法》中位階效力最低的政府規章,存在很多侷限性,實施效果大打折扣,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治理“犬患”工作的開展和效果。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下,去年12月26日,《秦皇島市限制養犬條例》經秦皇島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今年3月27日,《條例》經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正式批准,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處處長李曼介紹,《條例》將《辦法》中危險犬的概念修改為烈性犬和大型犬,有助於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群眾更加直觀地理解和掌握,便於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部門操作執行。

聽證會後,結合聽證會和問卷調查情況,市公安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再次修改完善後正式對外公佈。

河青新聞網編輯肖延昭丨平臺主編張永忠丨監製耿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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