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賬戶只賠5000,還是銀行安全

昨天收市後,央行網站掛出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的徵集意見通知,通知鏈接如下: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107947/index.html


關於此次確立《辦法》的目的,在央行的說明文件中說的很清楚: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強化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的精神,建立化解和處置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的長效機制,保障客戶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促進支付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人民銀行決定建立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並據此起草了《非銀行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這標誌著監管機構對於第三方支付的合規管理又前進了一步。近十年,以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為首的第三方支付在監管缺位的情況下野蠻生長。直到最近幾年央行和銀保監會才逐漸將第三方支付的管理納入到正常的監管體系中。2015-2016年頒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從2018年才開始逐步收緊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管理,直到2019年初才完成了備付金的集中存管。在此之前的十年間,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一直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一個隱蔽利潤源。


此次設立保障基金主要是為了在特殊情況下確保自然人和中小商戶的備付金缺口可以被補上。可能有人會問,既然備付金已經集中存管了,那就應該沒風險了。為什麼還要設立保障基金呢?確實,備付金集中納管後,理論上個人的備付金支付是受到央行監管的,風險比之前大幅下降。但是,並不代表著完全沒有風險,這裡面有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虛假商家和虛假交易套取客戶備付金的可能,也有支付機構串聯非法商戶支付後因為賠償和追索而引發的兌付危機。


在徵集意見稿的原文共有8頁,我就不在這裡一一列示了。其中比較重要的內容主要有3條,我給大家點評一下:


1,保護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

(一)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計提的支付機構清算保證金利息;

(二)參與清算財產分配獲得的受償資金;

(三)社會捐贈;

(四)運用基金獲得的收益;

(五)其他合法來源。


其中最主要的是支付機構清算保證金利息。中國人民銀行按季度計提支付機構清算保證金利息劃入基金。計提比例按照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結果確定。評定為“A”類的,計提比例為9.5%;評定為“B”類的,計提比例為10%;評定為“C”類的,計提比例為10.5%;評定為“D”類的,計提比例為11%;評定為“E”類的,計提比例為12%。


點評:

保護基金的來源主要是第三方支付機構集中存款備付金的利息。計提比例分為5檔,從9.5%到12%不等。鑑於我國目前的第三方支付份額中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兩家佔據市場的90%以上。這兩家必然是A類的支付機構。所以,大家基本可以把整體計提比例定在9.5%了。截至目前為止,央行集中存管的備付金規模約1.5萬億,存款利息是0.35%。所以,每年計提的利息大約為:15000*0.35%*9.5%=4.99億。


2,保護基金的規模:

基金總額達到1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時暫停計提。


點評:

這就意味著保護基金的上限為10億元。未來這個上限是否會上調,估計在正式稿中會給出說明。但是大概率應該會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貨幣的貶值而上調。按照剛才的計算每年計提約4.99億,10億的保護基金2年就可以提滿。


3,單個客戶的賠付上限:

使用基金兌付客戶備付金的,對單個客戶實行5000元人民幣最高兌付限額。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經濟發展、支付行業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兌付限額。


點評:

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的賠付上限為5000元,這實際上已經暗示了監管機構對於第三方支付的定位是小額支付通道,而不是個人進行流動性管理的結算賬戶。與5000元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銀行存款保證金的最高賠付額度是個人所有賬戶本息合計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銀行存款保證金的賠付金額是第三方支付的100倍。


5000元的賠付上限對於多數個人客戶來說是足夠的。但是,對於部分商戶和喜歡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作為流動管理工具的個人來說這裡面是有潛在風險的。這裡我能給出規避風險的一些建議包括:


1,降低在第三方支付賬戶中留存資金的數額,不要超過5000元人民幣。

2,可以將多餘的錢轉移到餘額寶或理財通賬戶中。因為餘額寶和理財通背後實際上對接的是基金公司的貨幣基金。將錢劃入的過程相當於購買了基金。這樣資金就脫離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賬戶,進入到了基金公司的存管賬戶中。

3,減少從銀行向第三方支付機構充值的使用方式,而是用第三方支付應用綁定銀行的信用卡,這樣錢不會存留在支付賬戶中。

4,直接使用銀行的支付方式,比如:各家銀行的App掃碼支付和銀聯的雲閃付支付。


本《辦法》對於支付機構的直接影響有限,畢竟每年繳存幾個億對於微信財付通和螞蟻金服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但是,如果結合前幾天銀保監會對第三方支付開出上億的罰單看,監管機構對於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監管正在逐漸規範化,常態化,嚴格化。未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受到的監管會越來越嚴,按照央行和銀保監會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定位看,主要是對現金支付和小額支付的替代。之前每年看著銀行們排著隊去銀保監會領罰單,相信未來螞蟻和鵝廠領罰單也會是家常便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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